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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9595-202604-108355 主题分类: 审批改革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4-17 15:43
名 称: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简版
文号: 关键字: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简版

发布时间:2026-04-17 15:43
字号:[ ]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呈贡区行政区域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二、许可条件:

(一)新办(首次)、延续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2.不符合《云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要求。

(二)依申请变更予以批准的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发生下列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者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从事网络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

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地址发生变化的;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学校、托幼机构供餐情况发生变化的;

自动设备放置地点、数量发生变化的;

增加预包装食品销售的。

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变更事项经审查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要求。

(三)补发的予以批准的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应当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不予批准的情形:

经审查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补发要求。

(四)依申请注销予以批准的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食品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不予批准的情形:

经审查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要求。

、受理形式

受理形式:网上申报,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经营场所所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

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龙城街道古银路50号

洛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景明北路晨农商务中心3号楼3层

斗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金桂街斗南农资市场办公楼2楼(农业银行旁)

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仕林街云上小镇1栋1楼右侧

乌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春融西路惠兰园西门办公楼1楼大厅

雨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雨花街道学勤路辅路760号3楼

申报网址:

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四、申报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分类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新办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2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

3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可在线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

4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清晰、有效

5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6

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

7

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8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9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

10

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10-1

如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可在线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

10-2

如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应提交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可在线共享获取的无需提交。

10-3

如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拟增加的经营品种目录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如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的需要提供制作专间布局图、设施设备登记表;如增加自酿酒,需要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10-4

如变更主体业态的,提交企业网络备案凭证、企业网络平台截图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清晰、有效

11

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12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纸质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13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

14

补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15

申请人遗失申明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16

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17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

18

注销

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19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20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

注: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2、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办结时限

受理时限:当场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整改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整改时限不计算在内

许可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七、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人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等情况,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办理结果:对许可通过的单位,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5。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的等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2. 食品经营企业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90个工作日至15个工作日期间,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3.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送达方式: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或其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窗口直接领取。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企业注册区窗口(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

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龙城街道古银路50号

洛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景明北路晨农商务中心3号楼3层

斗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金桂街斗南农资市场办公楼2楼(农业银行旁)

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仕林街云上小镇1栋1楼右侧

乌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春融西路惠兰园西门办公楼1楼大厅

雨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雨花街道学勤路辅路760号3楼

(2)电话咨询: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企业注册区窗口:0871-67483669

龙城市场监管所:0871-67479571

斗南市场监管所:0871-67498030

乌龙市场监管所:0871-67490820

洛龙市场监管所:0871-67410462

雨花市场监管所:0871-67461815

吴家营市场监管所:0871-67435315

3)网络咨询:http://www.ynaic.gov.cn

2.咨询回复

(1)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2)网络回复:http://www.ynaic.gov.cn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企业注册区A01办公室(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

龙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龙城街道古银路50号

洛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景明北路晨农商务中心3号楼3层

斗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金桂街斗南农资市场办公楼2楼(农业银行旁)

吴家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仕林街云上小镇1栋1楼右侧

乌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春融西路惠兰园西门办公楼1楼大厅

雨花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呈贡区雨花街道学勤路辅路760号3楼

电话投诉:0871-67479607

网络投诉:http://cg/km/gov.cn/gybw/index.shtml

十、相关文书、表单

在受理窗口领取或申请人自行打印。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