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李建和)
李建和继承人 :
经核查,姓名: 李建和, 社 会 保 障 号 码 : 530************914 , 于 2024 年 07 月至 2025 年 11 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88673.89 元,大写 捌万捌仟陆佰柒拾叁元捌角玖分 。我单位于 2026 年 03 月 25 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 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 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
收款账户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 5305018953380000013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车雁 电话: 0871—6747579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7栋16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