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李建和)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李建和继承人 :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李建和,社会保障号码:530*************914, 2024 年 07月至 2025 年 11月 多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88673.89元,大写 : 捌万捌仟陆佰柒拾叁元捌角玖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 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继承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 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中心 (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R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 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中心
银行账号:5305018953380000013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呈贡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车雁 电话: 0871—6747579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D7栋16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中心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 ||||
事由 | 追缴待遇领取人李建和死亡后多领取的养老金 | |||
送达地点 | ||||
送达人 | ||||
送达见证人 | ||||
送达文书 | 签收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与受送达人关系 | 送达方式 |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中心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 ||||
备注 | 受送达人/当事人: 联系电话: 地址: | |||
(承办单位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