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6年)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26年度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审计系统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以区审计局名义制发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起草报请呈贡区人民政府同意或者以呈贡区人民政府(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影响重大的决策事项;
(四)其他对呈贡区审计工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呈贡区审计局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