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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603-10716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6 10:5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智能包装及家居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废物,浓度,排放,标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智能包装及家居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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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智能包装及家居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智能包装及家居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511-530114-04-01-266196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智能包装及家居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万溪冲社区智慧路7

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万溪冲社区智慧路7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52′16.387”,纬:24°48′54.495”租用云南蓝典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65亩,建筑面积约为16500平方米的闲置厂房(车间五、车间六)和研发楼,进行研发智能包装容器及家居日用品的生产制造。共建设20条自动智能化生产线,包括12条塑料袋生产线、8条包装盒生产线,年产塑料袋1500(厚度大于0.025mm)、水果包装盒500吨。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4.1万元占总投资的7.82%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加强室内通风,焊接时将车间门关闭,粉尘在车间内沉降施工期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1.0mg/m3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云南蓝典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车辆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及减震等措施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围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制定合理的运输线。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即:昼间≤70dB,夜间55dB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主要为塑料袋挤出塑化与制袋工段产生的废气、包装盒片材挤出与吸塑工段产生的废气、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投料粉尘、食堂油烟,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颗粒物。

项目设置130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1.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即:非甲烷总烃100mg/m³;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标准限值,即:臭气浓度≤15000(无量纲)

2.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以非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无组织粉尘通过车间自然沉降及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³、颗粒物≤1.0mg/m³;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厂界标准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限值要求,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³、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³

3.项目食堂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60%),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外排,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即:油烟≤2.0mg/m³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4三级标准后,通过管网进入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西厂界、东厂界、南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北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隔油池油污、食堂泔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15m² 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执行。

)环境风险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标准规范执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环保设施和应急物资设置专人管理;并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鲜雅洁环保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智能包装及家居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67484816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20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