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贡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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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十六条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及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6年1月29日已通知辖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目前仍有部分公司未报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表》。请未完成2025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报送的,将按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撤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附件1:关于报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8日
附件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