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陆涵等七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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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陆涵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吴 笛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斗南司法所所长;
阚 莉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明远 试用期满, 任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郑 骁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吴 洪 试用期满,任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斗南街道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斗南街道中队中队长;
李雪瑶 试用期满,任昆明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结束试用期,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算。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