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总工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区各用人单位:
岁末年初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高峰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用人单位正常经营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以下重点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各用人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体系,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技能学习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避险自救技能,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管控潜在风险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及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按照“五落实”要求严格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各用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岁末年初生产特点,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畅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参与监督
各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鼓励职工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定和完善对安全生产“吹哨人”奖励制度文件,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安全生产成为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与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呈贡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