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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601-105583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13 10:30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016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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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016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1-1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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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洛龙社区灯光球场重新选址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洛龙社区隶属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地处呈贡新城东部的洛龙湖片区,紧邻市级行政中心,社区常住人口约1.5万—2万人,包含原住居民、新迁入市民及流动人口,城镇化率高。社区现有的灯光球场是社区利用上级资金和社区自筹资金共同建设的,现已成为社区重要的公共体育设施,自建成以来,一直是居民日常休闲健身的热门去处。每晚华灯初上,球场便热闹非凡,居民们在这里进行篮球、羽毛球、广场舞等各类体育活动,不仅锻炼了身体,还增进了邻里间的交流与互动,成为社区活力与凝聚力的象征。现因市政5号路建设的需要,社区被相关部门告知该灯光球场将被征占,因此将给社区居民的文体娱乐生活带来了重大影响。

二、建议办理情况

416日,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带领体育科工作人员到洛龙社区实地调研该球场情况,并与社区领导进行了深入沟通,社区诉求是希望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充分考虑洛龙社区的实际布局和居民分布情况,在现有灯光球场被征占的情况下,重新选址规划建设灯光球场,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健身需求。经过实地查勘,现有的几块空地并不符合新球场的建设需求。根据现阶段情况,我局对该建议的办理情况如下:

(一)根据区自然资源局的协办意见和提供的洛龙片区城中村改造控规图,我局已再次与社区对接,指导社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利用公园绿地用地开展新篮球场的选址工作。待选址完成后,我局将协同区自然资源局积极指导社区办理用地手续。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22年修订)第八十六条: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按照“不低于原有规模和标准”的原则,先行补建或就近新建,并重新核定用地指标。我局将指导洛龙社区依法做好与征占球场的相关部门对占用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占一还一”的协商工作。确保洛龙社区新球场能够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健身需求。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