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云南溪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呈人社监告字〔2026〕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云南溪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呈人社监告字〔2026〕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云南溪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5772681160。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1幢7楼709号,法定代表人:张恩国。
案涉项目:昆明呈贡卓越晴翠花园A8、A9地块,建设单位:昆明卓明置业有限公司,总包单位:贤铭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云南溪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欠薪受害人:被责令人直接招用8名工人。
本局立案调查的昆明呈贡卓越晴翠花园一期项目A8、A9地块中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采用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公告附件所列文书,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则视为已送达。主要内容如下:限受送达人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足额清偿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将整改情况及支付凭证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须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方式: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附楼1楼,0871—67478925)
附件:呈人社监告字〔2026〕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