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05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马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云岭社区辖区市政道路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9号路(187-36号路)、35号路(187-36 号路)、187 号路(谊康南路春融东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上级部门下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无效项目清理工作的函》,29 号路(187-36 号路)、35号路(187-36 号路)、187号路(谊康南路-春融东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被列入《昆明市项目清单(呈贡区)》进行清理,已于2025年4月撤销该项目立项。目前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二、存在困难
根据《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相关规定,云南省作为12个重点省份之一,原则上不得在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云岭社区辖区29 号路(187-36号路)、35号路(187-36 号路)、187号路(谊康南路-春融东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属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范畴,原则上应当缓建或者停建,目前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存在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明确该条道路后期建设主体,积极筹措资金,待条件成熟后重新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在启动建设前积极寻求解决措施,缓解辖区居民“出行难、出行远”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