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091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王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王家营社区二期安置房增人增指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增人增指标情况
根据《王家营社区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分房宣传手册》(呈贡区拆迁管理局 洛龙街道办事处 编印)第四条第二点安置房分配办法明确:“1.选房后实有安置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20㎡以内的农业户,剩余指标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按照1100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选房后实有安置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超过20㎡的农业户,剩余指标可以选择按照1680元/㎡的标准进行货币补偿,也可选择在二期进行房屋安置”。对于王家营社区搬迁群众已经完成选房安置结算的,不再享受增人增指标的安置政策,不再进行二期安置;针对已搬迁未完全交付安置房的群众,享受增人增指标的安置政策,同时对于新增人口,一直在享受过渡期租房补助,享受二期安置。
二、安置房源建设情况
在建的雨花四号二期项目由昆明新置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15.28万㎡,其中地上11.79万㎡,地下3.49万㎡。可建成安置住宅9.82万㎡、1076套,配套商业1.76万㎡,公共服务配套设施0.21万㎡。项目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现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计划2026年建成交付。
洛龙街道办事处将积极配合区住建局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王家营社区二期安置房建设,配合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推动王家营社区剩余未安置群众早日分房安置。
洛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