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01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徐艺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洛龙社区卫生室重新选址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洛龙社区卫生院位于洛龙社区集贸市场东北侧,洛龙河村箐头上,地处洛龙社区三个自然村中部,于2018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卫生院总占地面积1.3亩,总建筑面积266.09平方米,设床位5张,座椅5张,配备医务人员2名。洛龙社区卫生院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遵循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主,基本医疗为辅原则,肩负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竭诚为社区750户2500位居民及5000余名住社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多年来为社区居民的健康营造了良好的医疗卫生健康环境。
二、现由于洛龙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市政5号路规划在洛龙社区范围内,呈东西走向布局,东起春融兴东路入村路口,西至彩云中路洛龙社区牌坊入村口,道路全长近1千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0米,道路征迁范围线宽30米。2025年3月27日洛龙街道办事处与洛龙社区签订《呈贡区洛龙村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5号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面积为39.7455亩。洛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5号路征地红线范围内,现正洽谈拆迁相关事宜。
街道将在洛龙社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设中,重点关注安置房建设项目合理配置面积符合呈贡区卫健局对社区卫生院的面积要求,并加强与区卫健局对接,配合区卫健局共同指导洛龙社区卫生室业务用房设置工作。确保“小病不出村”的基层医疗服务原则得以落实,营造方便快捷的社区医疗卫生环境,让社区居民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刘巧 0871-67466568)
洛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