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营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 42133 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王雄、赵东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协调解决王家营社区沐春园小区二次加 压水泵房费用支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3 年 4 月 4 日下午,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 处在王家营社区会议室组织召开沐春园小区水泵房二次加压电 费和 37 栋、41 栋电费支付问题协商会议。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主 任吴涛、洛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刘佳琳,中庄社区及王家营社区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依据《关于沐春园小区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及 37 栋、41 栋电费支付问题会议纪要》所明确事项,一是关于沐春园小区水泵 房二次加压电费费用问题:王家营社区承担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 的 55%,中庄社区承担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的 45%。水泵房电表 于 2021 年10 月25 日安装,截止 2022 年10 月26 日,沐春园小 区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总计 110,697.60 元,因此前未安装电表, 商定以2021 年10 月25 日 2022 年10 月26 日费用作为一年电 费标准计算,按照支付比例,中庄社区需向王家营社区支付 2020 10 月25 日至 2022 年10 月26 日(2021 年度、2022 年度)共 计两年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共 99,627.84 元;二是关于沐春园小区 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问题:王家营社区承担沐春园小区37 栋、41 栋所有公共用电电费,按照电梯、公共照明等费用折算,每个单元每年合计电费 5,000.00 元,37 栋、41 栋共4 个单元,王家营社区需每年向中庄社区支付 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 费 20,000.00 元;三是关于沐春园小区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及 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的具体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问题:中 庄社区现需向王家营社区支付 2020 年10 月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度、2022 年度)共计两年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 共 99,627.84 元;王家营社区现需向中庄社区支付 2020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度、2022 年度)共计两年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共 40,000.00 元。为简化支付流程,由中庄社区扣除王家营社区应支付的 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 40,000.00 元后,于 2023 年7 月31 日前,支付给王家营社区59,627.84 元,由王家营社区开具行政往来收据。往后实行年度清算制度,每年电表抄表时间为10 月31 日,抄表后在每年 12 月31日前,中庄社区根据当年实际水泵房二次加压电费金额,扣除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20,000.00 元后,将剩余水泵房 二次加压电费支付给王家营社区,由王家营社区开具行政往来收 据。
2023 年 6 月 13 日下午,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及中庄社区、洛 龙街道办事处在王家营社区会议室与您面商,您提出因 37 栋、 41 栋两年电费(约 3,800.00 元)由王家营社区缴纳,故要求从 王家营社区每年向中庄社区支付 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 20,000.00 元中扣减 2,000.00 元,即王家营需每年向中庄社区支付37 栋、41 栋公共用电电费 18,000.00 元。中庄社区提出需 核实电费缴费情况,待核实清楚再行答复。
综上,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王家营社区沐春园小区二次加压水泵房费用支付的建议》我街道已于 2023 年4 月4 日以来 协调各相关单位予以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 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
2023 年 6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