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营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 41010 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杨泽泉、唐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指导推进雨花毓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毓和社区居委会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发出倡议成立“雨花 毓秀小区业主委员会”招募志愿者的通知。通过招募、审核、公 示,现已完成前期获取业主授权、签字认可等工作,已向街道报 送业委会成立申请,街道已完成对应的核对工作,于 2021 年 25 日下达《关于雨花毓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的批复》,并于2021 年 7 月 14 日完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选办法的 公示,完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工作。但是由于雨花毓 秀小区建成时间较长,交房已经 10 余年,开发建设单位难以联络,社区居委会通过物业联络得知,开发建设单位现正处于“破 产清算阶段”,无法派人参与筹备工作,也无法签署委托书。我街道毓和社区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当面交接的形式向云南兴坤房地产有限公司(即原云南城投兴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出《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邀请云南兴坤 房地产有限公司参与雨花毓秀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 的函》,要求该公司收到函后 5 个工作日内回函,派员参与到雨花毓秀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组中,但一直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函。针对此情况,我街道于2022 年 1 月向区住建局发送《吴家 营街道办事处关于雨花毓秀小区开发商不参与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函》,并于当月收到回函,在回函中,区住建局告 知,筹备首次业主大会需要物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 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 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资料,若以上资料收集齐全,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基于此,我街道通过向雨花毓秀物 业管理公司发函及到相应部门查找等多种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 查找,但是仍未找全。
二、接到您的建议后,我街道领导带队到社区开展了调研,并组织社区和对应部门多次开会,对雨花毓秀业委会推进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式:一是继续通过与高校联系等各种渠道查找筹备首次业主大会需要资料;二是认真研究《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争取早日按照规定组建筹备组,按流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与热心居民的沟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过各种渠道继续查找成立业委会所需材料,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组建筹备组,按流程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三是积极协调居民和物业的矛盾;四是及时、主动、积极的向社区居民宣传即将实施的《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争取广泛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是否满意,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
2022 年5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