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三批次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报告(3号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响应各被征收人关于召开听证会的要求,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在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四楼大会议室(呈贡区石龙路438号)举行《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三批次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
2025年12月2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在呈贡区人民政府网站及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三批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了关于举行《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目的,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2025年12月8日,通过相同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举行《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听证会在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呈贡区石龙路438号)四楼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副局长徐秋萍主持。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委员共5名,为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陈俊、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周培斌、呈贡区自然资源局罗勇、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陈永康、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徐秋萍;听证监察人3名,为呈贡区人民政府目督办公室毕振佳、呈贡区纪委监委刘芳、呈贡区司法局左廷禹;决策发言人3名,为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局长浦绍标、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刘应江、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高建伟;记录人为昆明亚宇速记技术有限公司杨伟。
本次听证会共确定代表21人,实到代表21人。到会代表中呈贡区人大代表2人(高秋菊、李惠琼);呈贡区政协委员2人(文玉宏、欧玮);相关部门4人,为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黎志浩(委托杨新参加)、呈贡区水务局李红珍、呈贡区交通运输局杨秀芝、春都公司郭梓芳;评估机构专家1人(陈文君);利害关系人11人〔曾一富(龙城社区居委会)、李玲、徐万堂、刘西海、昌晓莲、严家奇、赵小磊、李常、杨丕丽、张才香(委托陈文斌参加)、郭亮〕;法律工作者1人(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孙小涵)。
会议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会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与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决策发言人就《方案》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就《方案》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7.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8.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21位听证代表逐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部分代表认为《方案》制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充分,征收目的正当,征收无异议,对本次听证方案表示基本同意,部分代表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提高征收补偿、补助标准,延长奖励奖补时间;
(二)建议明确房改房公摊面积部分处置问题;
(三)建议明确产权置换房源信息、置换时间等问题;
(四)建议明确评估机构选定及评估流程优化的问题;
(五)建议提高残疾人补助的标准;
(六)建议明确装修补偿以及装修补助问题;
(七)建议明确车位补偿问题;
(八)建议延长腾房时间。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决策发言人对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方案》的主要内容及制定依据进行了解释,对征收工作的相关背景进行了说明。
《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4号)等政策的规定制定,昆明市呈贡区龙街村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申报纳入了2024年第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项目库(清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复,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本批次征迁奖补资金由国家政策性银行发放的项目专项借款资金保障到位,现有产权调换房屋房源充足。
决策发言人还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提高产权调换比率、提高奖补标准、产权置换房源信息、评估机构选定流程、车位补偿、子女就学等提问发言进行了解释说明及答辩。
四、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根据听证会上各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进行认真整理分析论证,现将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条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4号)第七条规定产权调换的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对套内建筑面积”的原则进行。《方案》住宅产权调换房屋标准及其他方面的征收补偿、补助、奖励奖补标准执行了昆政办〔2015〕104号文件政策,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的规定,与呈贡区实施的征收项目奖补标准基本持平,能够保障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居住水平不降低。《方案》签约阶段共75天,其中第一时段45天,第二时段30天,考虑到了项目建设推进时间要求,结合了征收工作的实际,已给予被征收人充足的考虑时间。
第二条建议:部分予以采纳。部分予以采纳的理由:项目本批次房屋征收涉及的房改住宅剩余公摊面积未明确登记权属或登记为单位产权的部分的补偿问题,已召集相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住建、不动产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处理意见,将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决策执行。
第三条建议:部分予以采纳。部分予以采纳的理由:项目当前已购买的“以购代建”住宅房屋房源位于呈贡区绿地东海岸KCC2011-34号地块海悦豪苑小区、惠兰园小区、米兰园小区、雨花一号三期博晖雅苑小区内,小区城市配套完善,均位于呈贡区城市核心区范围内,房源全部已竣工验收,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情况;房源的具体信息、被征收人可选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段房源、分房流程步骤等情况,将于征收决定作出后安置分房前,在征收范围内向广大被征收人公布。同时,代表反映的住房实际需求等问题,我们将会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第四条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方案》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三)款已明确本项目评估机构的选定原则、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处理方式,该内容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本批次被征收人依法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环节,将依法依规细化评估机构选取办法并进行公示,在纪检部门、第三方公证机关监督见证下,完成依法选定工作,完成初步评估结果公示、送达工作,为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提供保障。
第五条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4号)规定,《方案》第七条第(三)款明确了“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户籍内直系亲属持有残疾人证的,临时安置过渡补助费按照标准上浮20%。”,第七条第(五)款明确了“被征收人户籍内户主或直系亲属属残疾人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件、证明,每户可以享受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的特困补助费”。
第六条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装饰装修的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由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代表提出的装修补助问题,国家、省、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均无规定,无补助依据。
第七条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4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房改房、私有房屋,房屋垂直投影面积外的土地成本未分摊计入房屋成本的,根据土地征收相关政策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单位进行补偿”,符合补偿条件的车位用地将对权利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可通过与住宅产权调换房屋所属小区开发商或其他业主交易取得车位或付费停车等方式停放车辆。
第八条建议: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理由:《方案》第十条第(一)款中明确:“被征收人应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在接到征收实施单位的《限期搬迁腾空房屋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腾空并交验房屋”,《限期搬迁腾空房屋通知书》将会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征收实际情况适时作出。
五、论证意见
《方案》符合国家、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征收工作合法正当。征收补偿、补助、奖励奖补标准与呈贡区实施的征收项目奖补标准基本持平,能够保障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居住水平不降低,就《方案》涉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奖补标准不再作出调整。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行进一步研究,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合理性建议,将认真采纳,并在《方案》中作出相应修改和完善。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