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065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尊敬的吴涛、杨月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致远社区致远路、朗溪街、月华街下沉道路进行修缮和路灯亮灯的建议》(第42065号)呈贡区城市管理局为《建议》共同办理单位,经我局对《建议》中内容进行实地调查、认真分析,现办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原昆明呈贡新区雨花吴家营片区建设规划,致远路、朗溪街和月华街三条市政道路以BT方式融资建设。原昆明呈贡新区雨花吴家营片区建设指挥部与昆明理工大学签订了相关委托书,委托昆明理工大学负责实施三条道路的建设前期工作,并共同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商参与以上三条市政道路BT工程项目建设。2009年2月,根据招标结果确定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为本项目的BT投资建设单位。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无法解决融资问题以及昆明呈贡新区雨花吴家营片区建设指挥部撤销等诸多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停建。2010年5月,经昆明市政府批示,确定按照BT招标方式尽快进行以上三条道路的建设,由昆明新都公司组织项目施工并完成政府审计后,按约定的回购期限及审计认定金额进行回购。2012年6月,昆明呈贡新区管理委员会(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昆明理工大学、昆明新都投资有限公司就致远路(昆工段)朗溪街、月华街项目重启建设签订道路工程BT投资建设协议由昆明理工大学按相关程序组织道路建设工作。根据相关程序确定了云南安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BT投资建设单位,后因历史原因,导致呈贡区政府、新都公司和昆明理工大学签订的道路工程BT投资建设协议无法履行,长达五年。2018年10月,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会议研究朗溪路等三条道路BT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由昆明新都公司对已完成约90%部分进行回购,剩余约10%部分的建设工作,由新都公司下属有施工资质的子公司负责实施完成。
因该项目经历多次项目主体及相关单位变更,导致项目建设资料缺失严重,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移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2〕51号)相关规定,不符合移交管养条件。
二、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照明管理服务科职能、职责只是负责对呈贡区辖区范围内建成,并已移交区政府的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维护管养。致远路(万青路—聚贤街)、朗溪街(万青路—梁王路)、月华街(万青路—梁王路)路段道路照明设施均未移交到我局管护,现昆明新投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负责以上路段的管理工作,以上路段部分照明路灯不亮成因调查:均属建设完成后,长期无人进行维修、维护,造成电线电缆老化短路烧毁、照明灯具损坏、供电高压柜及线路被盗等原因造成“有灯不亮”。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积极主动对接承建单位,一是对承建设单位所管护路段照明路灯的问题及时发送整改意见函,督促整改,二是与承建单位采取实地踏查、组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寻求解决办法,督促承建单位对所承建的各条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认真梳理、排查“有灯不亮”的成因,制定维修方案,及时进行维修确保亮灯。同时,对已完成维修亮灯的市政道路,并达到移交条件的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尽快移交到我局进行管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8日
联系电话:张鲁江-67410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