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 落实三届区委第十三轮第三巡察组对涉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报告
区纪委监委:
根据三届呈贡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4日至8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涉残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9月22日,第三巡察组向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问题清单。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涉残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有力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迅速行动,结合分管工作职责,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组织科室人员、涉及学校负责人认真对照《三届呈贡区委第十三轮第三巡察组对区教体局党组涉残领域专项巡察的问题清单》,逐条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全员参与、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的良好氛围。制定《中共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三届呈贡区委第十三轮第三巡察组对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涉残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梳理制定整改措施21项,将整改清单进行任务分解,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套整改举措、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
呈贡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涉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亲自抓好部署落实。组建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牵头制定《中共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三届呈贡区委第十三轮第三巡察组对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涉残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的问题,组织班子成员迅速行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主动认领反馈问题,组织科室人员、涉及学校负责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具体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精准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清单进行任务分解,建立了高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立行立改的良好氛围。在截止目前的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保障了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集中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涉残领域各项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
1.1对涉残领域工作不重视。
1.1.1 2020年1月至2025年6月,区教体局未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等进行传达学习,未就中央、省市有关教育领域涉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组织学习呈贡区涉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2025年第23次),充分认识教育体育领域涉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上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内部协调联动,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二是组织各校园开展教育领域涉残工作相关专题培训1次、专题研讨1次,对教育领域涉残工作和涉残专项巡察整改进行安排部署。
1.2对涉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敷衍应付。
1.2.1区政府办2025年5月7日印发《呈贡区涉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但区教体局2025年7月7日才在党组会上进行学习,且截至2025年7月22日,专项整治办公室(区残联)组织召开周例会11次,区教体局大部分汇报材料仅围绕2024年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未从2020年起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主动查摆问题数为零。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结合自查阶段性成果和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查摆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形成整改台账。
(二)资金资产监管工作薄弱,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欠缺
2.1送教上门工作浮于表面。
2.1.1新区一小2018级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王彩菁于2020年3月3日死亡,因送教上门不到位,学校未及时发现王彩菁已死亡,其学籍2024年9月才注销,同时多发王彩菁2020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共8个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062.5元。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呈贡区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召集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对17名学生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严格落实每月2-3次的要求。草拟建立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送教教师与52名残疾学生家庭“一对一”动态联系机制,明确联系频次与记录规范。建立52名残疾学生信息动态更新台账,涵盖学生健康、就学、家庭等关键信息,由专人负责每月更新。目前,已对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首轮质效考核,重点检查送教频次、记录完整性及家庭沟通情况。二是下发《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学籍管理和办学行为管理抽查检查的工作方案》,利用2025年秋季开学、教育统计和秋季学期联合督导等工作,完成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全面核查,重点比对残疾学生、长期未到校学生学籍状态,对残疾学生学籍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三是发出涉残学生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函9份及时与残联、民政、街道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系,重点获取学生户籍变动、残疾等级更新、生存状态等信息,通过信息共享通道已核实2名残疾学生状态变更信息,均及时完成学籍调整。四是2025年8月10日呈贡一小已将多发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312.5元追回并上缴区财政国库。今后工作将加强学生资助的档案核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2.2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使用质效不高。
2.2.1 2020年以来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共拨付承担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任务的26所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230.55万元,其中已使用154.74万元,上缴2020年至2024年结余资金51.97万元,占比22.54%,截至2025年7月,各学校暂未使用资金23.83万元。经费使用方面,19所学校将经费或用于水费、电费、办公用品采购等行政运行开支,或上缴财政,7所学校针对保障残疾学生个性化需求、康复训练、特教师资培训培养等方面的经费使用仅占3.64%。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已通知区属各学校,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主要用于(1)个人小型辅助器械、低值康复设备的配备、维护与更新;(2)教师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3)特教会议、交流活动;(4)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5)其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开支范围按照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在后续工作中重点引导学校按照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使用范围进行支出并适时进行检查。
2.3涉残固定资产长期闲置。
2.3.1呈贡一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现已改为学生发展中心、新区四小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现已变更为心理健康辅导室、高新四小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未定期按要求开展特殊教育辅导,多项特殊教育仪器运转低效。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呈贡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呈贡区特殊教育保障,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将呈贡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在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呈贡区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师培训,特殊儿童筛查、评估、诊断、教育转介安置、康复服务,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巡回指导,特殊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指导,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教学研究,特殊教育(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教室)管理等工作,落实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业服务。委派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学校工作指导,制定校级特殊教育辅导计划,安排专人定期维护特殊教育仪器,建立使用台账与维护记录,提升设备运转效率,保障特殊教育资源有效利用。
2.4漏拨迟拨助学补助资金。
2.4.1 2022年11月区教体局核拨秋季学期第一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时,因呈贡区睿博天娇城幼儿园(以下简称“天娇幼儿园”)未提供新的银行账户名称致使拨款失败,漏拨中央和省市区级资金共450元。2023年3月至4月,区教体局核拨第三批资金时,因工作人员未精准填写天娇幼儿园账户名称致使首次拨款失败,在后续补拨过程中漏拨省级资金12元。上述两次共漏拨资金462元,导致5名儿童(其中1名为残疾儿童)未能及时享受资助(涉及资金750元,150元/人)。2025年7月30日巡察进驻后区教体局才补拨上述漏拨资金,同日5名儿童监护人收到相应资助。2025年6月5日区教体局核拨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要求6月15日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文笔小学负责发放工作的老师因工作交接不及时,7月初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涉及学生102人,迟发资金3.19万元。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漏拨的呈贡区睿博天娇城幼儿园462元已于2025年7月30日补发到受助困难学生家长银行卡中;文笔小学于7月初完成了春季学期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已完成,区教体局对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的银行流水和签字名册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学校资料齐全。区教体局已制定《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民办学校收到区教体局下拨的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后及时报告资金到账情况,防止漏拨资金。
(三)涉残政策落实存在偏差,没有站稳人民立场
3.1横向沟通联动机制不畅,摸排残疾学生情况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3.1.1区教体局个别谈话反映统计残疾学生信息依靠教育系统内部推送和学校统计上报,缺乏与区残联系统的沟通联动,2022年、2023年未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评估工作;区残联仅在个别年度依申请向区教体局提供过辖区残疾儿童少年名册;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在个别谈话时指出未配合区教体局开展过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摸底工作。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基本形成呈贡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联动机制,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实时互通。近期,与区民政局、区残联共享更新后的残疾儿童入学信息。对相关街道发出涉残学生控辍保学相关工作函7份,及时与街道加强信息共享联动,落实残疾儿童控辍保学工作,对34名残疾儿童进行摸底排查。截止目前已实现入户工作全覆盖,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和办理缓学的残疾儿童外,其余残疾儿童均已建立学籍。
3.2对残疾人家庭子女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3.2.1按照区教体局等八部门于2022年10月联合印发的《昆明市呈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残疾人家庭子女属于特别困难学生等级,但区教体局对在校残疾人家庭子女情况以“涉及个人隐私未开展统计,无全区残疾人信息”等为由表示不掌握。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传达《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召开2025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推进会议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培训会的通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支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二是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工作节点要求,逐步完成贫困认定申请系统的注册、导入、申报、认定、审核工作,分学段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指标体系”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作为申请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的依据。三是区教体局主动加强与区残联、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发送信息排查联系函2份,获取持证残疾人及其子女就学信息,并开展学籍比对,已实现辖区内残疾人家庭子女信息“底数清、情况明”。
3.3对各学校上报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生认定办法审核把关不严。
3.3.1呈贡区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呈贡区馨安吉幼儿园等学校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认定办法文本均出现“呈贡区教育体育、财政、民政、人社、乡村振兴、残联、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表述,甚至出现“本办法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表述。呈贡五小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认定办法出现“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学生花名册、统计表等相关资料上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汇总、备案”表述,存在照搬照抄情况。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呈贡区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呈贡五小、呈贡区馨安吉幼儿园已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说明以及最新认定办法,已完成整改。呈贡区教体局已下发全区学校工作要求,要求各学校对照检查结果进行举一反三,自检自查,再次检查学校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认定办法是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禁止学校照搬照抄上级文件。
3.4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审批宽泛。
3.4.1新区四小学生徐国豪申请2021年春季补助原因为母亲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但审批结果为“该生为农村低保贫困户学生”;学生罗昊申请2020年秋季补助的证明材料“会泽县精准扶贫明白卡”除家庭信息和联系方式外,其余内容空白。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昆明市呈贡区第四小学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说明以及学生材料。徐国豪同学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身份为“中央对比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符合受助政策,因学校工作人员未仔细查看家长自行勾选的“农村低保贫困户学生”困难学生类型,导致该同学困难类型与证明材料不符,现在学校已更改学生困难类型为“中央对比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罗昊同学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身份为“中央对比脱贫家庭学生”,符合受助政策。因各地发放的建档立卡证明制式不统一,学校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学生身份认定学生身份。学校再次补充完善学生材料,并重新修订材料标准与审核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全程精准、规范。
3.5对昆明市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申报审批随意。
3.5.1 2024年9月学生谭松爽填写的申请表申请原因为“父母年龄大,无稳定工作,对于支付旅费十分吃力”,且未签字承诺,学校认定情况全部空白;同月,学生王建纳奇申请资助理由是“父母工资太低,不足以支持大学费用”,未附相关佐证材料,且认定表显示其父母平均年龄40岁,身体健康,无法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但上述2人均享受资助2000元。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区教体局已通知学校重新按要求补充两名学生的申请材料,昆三中重新提交了王建纳奇同学的《昆明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村委会盖章的困难证明材料,学生家住边远高寒山区,父母打工收入很低还要照顾家中70多岁的老母亲,老人身体不好,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校班主任核实王建纳奇同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日常生活很节俭。区教体局将谭松爽填写的《昆明市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申请表》原件返回学校核实情况,学校已将未签字承诺的《昆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重新更换,新表显示学生家庭因母亲膝盖无法从事劳动活动,银行贷款22.5万元,欠亲戚21.5万元,家庭困难,学生本人已签字,学校认定工作组成员已认定困难并签字。
3.6区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滞后。
3.6.1 2020年11月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呈贡区常驻人口达到64.95万人(含托管街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30万人口以上的县,应建好一所特教学校”,2021年1月、2022年1月区人大代表提出建立区级特教学校的建议,但直至2024年4月呈贡区才依托云南省特殊教育学院共建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
整改结果:整改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特殊教育教学、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云南省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书》,建立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并于2024年9月办学,目前招收呈贡区户籍残疾儿童52人,为残疾儿童提供了就学保障,全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提升残疾儿童教育质量。指导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实际情况,以生活适应、康复训练等课程为重点,生活适应课程帮助培智学生学会基本的生活技能,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康复训练课程则针对培智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运动、语言、认知等方面的康复训练,挖掘其潜能,补偿其功能缺陷,开设了学科课程、课后服务课程、个训康复课程。学校以特殊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从生活技能培养、身心康复、艺术素养提升到心灵滋养,全方位满足特殊学生的发展需求,为他们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铺就坚实的道路。三是定期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提高教师专业能力。组织呈贡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人于10月12日到长沙参加“高质量背景下的特殊教育学校集体课堂教学设计与教学策略培训班”;2人于10月19日到太原参加北京京师师培教育科技研究院关于举办“新时代特殊教育教师心理赋能与专业发展培训班”,提升专业教师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