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中国人民代表会议呈贡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2111号建议办理的再次答复
关于《继续给予外出租地人员小团体意外险补助的建议》(第42111号)建议,区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6月13日已做出了答复,为切实将此项重点建议落到实处,区农业农村局继续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再次答复如下:
一、再次调研落实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一是依托区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到呈贡区梅子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协会、呈贡区龙城街道古城社区外出创业协会陆良县所在地和呈贡区乌龙街道三岔口社区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协会嵩明县所在地组织外出租地农户100余户开展3次座谈会,就“涉农居民购买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险的扶持”政策到期后进行座谈,倾听农户的心声,大家一致认为,该保险实实在在增强了外出租地涉农居民抵御风险的能力,购买保险的意愿强烈,希望政府延续该项政策;二是调研四家承保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呈贡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对政策到期后农户自愿购买保险、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进行了解;三是到各街道实地走访购买保险群众。通过多方位调研、了解,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关于“对涉农居民购买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险的扶持”政策的情况报告》。
二、积极争取扶持资金
在充分调研“涉农居民购买家庭∕小团体意外伤害险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于2023年8月28日向呈贡区人民政府提请《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给予呈贡区外出租地种植户“意外伤害保险”扶持资金的请示》(呈农请〔2023〕26号):“建议给予2022年外出租地种植户“意外伤害保险扶持资金”150万元。涉及购买保险农户2500余户,每户补助50%保费600元,所需资金建议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该请示事项区政府已同意。
2024年在“意外伤害保险”扶持资金到位后,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街道、社区严格按照补助程序公开、公正开展资金的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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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冯毅 0871-67479450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