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对呈贡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3504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呈贡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35040号
提案的答复
李 波、曾 珠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财政投入中明确给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专项经费的建议》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实际管辖6个街道办事处,45个社区,截止2020年底,呈贡区有60岁以上老年人23601人、65岁以上老年人15781人。目前,我区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个(呈贡新区第一养老院),设有床位66张,在院老人39人(其中:“五保”老人13人,社会老人26人)。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个,营运22个,服务老年人近10000人左右。目前,就全国而言,老年人大多数都在居家和社区养老,即90%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形成“9073”的养老格局。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
根据云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11-2015年)精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承担比例省、市、区分别按照投资总额4∶4∶2承担,区财政每年根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按比例配套建设资金。
2.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和专职人员补助资金
区财政按照社区60周岁的散居“五保”、“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每人每月补助300元;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低保老人及年满70周岁的重度残疾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的标准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相应的生活照料等服务。对已经运营的2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财政按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不少于3-7人按照目前公益性岗位1670元/人.月工资标准给予工作人员补助,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和工作人员补助支出201.85万元,2021年区财政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和工作人员补助资金300万元。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助资金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财社[2020]132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站)补助评估工作的通知》昆民通〔2021〕11号)文件要求,对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2.4万元的运营补助(其中:市级承担30%,区级承担70%),2020年区财政运营补助投入35.28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及提升改造有关文件精神。
2.鉴于当前呈贡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财政保障情况,结合财政保障能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提升专项经费根据今后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保障能力适时安排。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1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