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305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呈贡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3050号
提案的答复
陈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和加强呈贡区老年人助餐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呈贡区民政局立足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机构内均配置了老年幸福食堂、棋牌室、舞蹈室、图书室、健康小屋、公共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向广大老年人提供助餐、文化、休闲、娱乐、康复等服务。截止目前,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7个,社区覆盖率为37%。 此外,对于没有条件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鼓励利用闲置场所或是联动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建设和打造老年幸福食堂,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以助餐为主的养老服务,切实解决了广大老年群体特别是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目前,已建成老年幸福食堂30个,日均每顿就餐老年人达2940人次。
(二)为从源头上规范了新建小区养老用房的配建,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用房基础,区自然资源局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办理、核实中,根据《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新建住宅项目须按照每百户不得小于 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明确规划条件,同时由区民政局对项目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位置、面积等进行审查,确保配建的养老服务实施面积、位置及服务半径符合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和使用要求。
(三)区民政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相关街道对全区2018年至2023年已建成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呈贡区共有35个项目61个地块新建小区配建了养老服务用房共计2.32万平方米,已经有2个项目与区民政局洽谈移交事宜。移交后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区民政局纳入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布局,统筹安排建设养老服务项目设施。
(四)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平稳持续运行。一是对辖区户籍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购买服务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300-100元/人.月不等的标准给予补助,这部分补助主要用于助餐补贴,可以让社区老年人无偿或低偿用餐,切实减轻了老年人用餐负担。二是对机构给予政府补贴,不仅按照服务老年人的数量设置3—7个公益性岗位补助,还对评估合格后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2.4万元的运营补助。2024年1—7月,区民政局发放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55.92万元,运营补助150.444万元,合计206.364万元。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好《呈贡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点位。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政策,结合交付的配建用房加快养老服务项目的谋划和建设,重点在新建住宅小区和城市更新改造片区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老年幸福食堂,扩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推进“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
2.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和老年助餐产业发展,推动养老康养企业与街道、社区开展项目合作,探索以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的形式推进城市社区实现老年助餐等功能,同时促进老年幸福食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开展预约点餐、送餐上门等上门服务,解决老年人“吃饭难”的迫切需求。
3.多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的监督管理。民政局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落实各项扶持和补助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卫健、消防、住建、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幸福食堂安全平稳运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