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14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148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杨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乌龙社区老年人失能照护中心租金问题的建议》,已经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项目选址在呈贡区乌龙街道渔园星浦A3地块C2栋1、2、3号,建筑面积为6379.97 平方米。2022年9月20日,呈贡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由区民政局与乌龙社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用C2栋1、2、3号,用于呈贡区社会福利中心(失能照护中心)项目建设和使用。房屋租金为 23 元/月/平,按建筑面积6380 平方米计算,年租金 176.088 万元,由区民政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呈贡区民政局2023年初已将租金列入财政预算,在计划申请拨付租金过程中,区级相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厘清租赁资产和社区关系后再报区政府研究确定。经区民政局召集区财政局、区城更局、区住建局、乌龙街道等部门和单位专题研究,与会各单位形成统一意见:鉴于渔园星浦小区内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包含了原乌龙社区村内集体公共设施的置换面积以及村民人均15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目前乌龙社区的集体资产未履行置换(补偿)手续,租赁资产与社区的权属关系不明确,建议乌龙街道、乌龙社区进一步明确并厘清C2栋的权属,待明确C2栋在置换范围内内再确定租金支付问题。会后,区民政局将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至乌龙社区,乌龙社区表示将召开村内相关会议,并积极向乌龙街道反映,争取尽快厘清C2栋的权属,并将意见报送区民政局。
三、据乌龙街道反馈,由于C2栋的权属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部门较多,一时难以厘清,目前仍未核准。乌龙街道将积极与区级相关部门协商,寻求妥善处理的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和乌龙街道、乌龙社区保持工作沟通,协助推进租金拨付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呈贡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