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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12-10430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02 15:0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呈贡区CG-DN-D15-01-01地块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施工,噪声,废气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呈贡区CG-DN-D15-01-01地块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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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呈贡区CG-DN-D15-01-01地块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502-530114-04-01-581152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CG-DN-D15-01-01地块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斗南片区环湖路东向、石龙路北向CG-DN-D15-01-01地块(花田国际度假区曦岸小区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呈贡区斗南片区环湖路东向、石龙路北向CG-DN-D15-01-01地块(花田国际度假区曦岸小区南侧),中心地理坐标:E102°47′1.930″,N24°53′29.439″。总建筑面积52153.71m²,其中:1#教学楼8928.46m²,2#教学楼9011.01m²,宿舍楼9242.01m²,看台1484.69m²,田径场地下室11013.58m²,机动车库8252.39m²,非机动车库1575.57m²。项目共4个单体及3个附建地下室。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教学建筑、食堂、宿舍、运动场地、地下停车库(含人防设施)、绿化景观及配套基础设施。办学规模为30班(高中),可提供学位1500人。

项目总投资32544.99万元,环保投资323万元,占总投资的0.992%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以及装修阶段使用涂料的挥发废气。加强扬尘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采取围挡、遮盖、喷淋、洒水等尘措施,杜绝抛、洒、滴、漏全路段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护;对出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进行冲洗清扫,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施工产生的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工艺废水、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场地设置1个7m³的临时沉淀池,废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悬浮物浓度较高的初期地表径流雨水截留至片区市政污水系统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故施工场地内无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

)噪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作业噪声及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5m围挡,避免高噪声源同时工作,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制定合理的运输线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的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由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产生废弃土石方将委托具有承运资格的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合法处置场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主要为化学实验室废气、食堂废气和卫生间、中和池、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垃圾桶等产生的异味。项目共设2根24.5m高的排气口DA001、DA002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教学楼顶达标排放;有组织实验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硝酸雾)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少量无组织实验废气排放,经大气环境自然稀释扩散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及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食堂屋顶排放,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2021)标加强异味管理和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减缓和控制,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实验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与其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其余废水经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西北面车行出入口外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生活噪声加强人员管理、建筑隔声、绿化吸收及防护、距离衰减、实体围墙隔挡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广播;加强交通管理,车辆出入口设置禁鸣标志等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其他固废和危险废物按规定分类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油脂统一收集后委托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严格执行《报告表》 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医疗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防漏、防雨、防晒等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安全意识教育规范实验室危化品、备用柴油 发电机柴油贮存、使用及处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呈贡区CG-DN-D15-01-01地块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67484816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20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