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公告(三)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
公 告(三)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昆人社通〔2022〕139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对在我区建设竣工验收完毕的如下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总包单位 | 竣工/完工时间 |
1 | 滇池澜庭(A区) | 昆明海纳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中宏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24日 |
2 | 滇池澜庭(B区) | 昆明海纳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中宏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6月27日 |
3 | 泰康之家滇园一期活力中心幕墙泛光照明 | 泰康之家(昆明)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建幕墙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5日 |
4 | 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游泳馆及室外建设 | 云南大学 |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2025年11月14日 |
现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责任单位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我局将依法对以上项目农民工工资无拖欠问题进行30日的公示,如有在该工程建设中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在公示期间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反映投诉,此公示期从2025年11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止。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我局将按规定返还以上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投诉电话:0871-67478925;
投诉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B区呈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6号窗口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