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139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龙斗一号安置房及经营性用房工作的建议》已交由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答复公示如下:
一、安置房建设及龙街一、二组搬迁群众安置工作推进情况
(一)龙斗一号安置房建设情况
龙斗一号一期(海天雅苑),由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安置房地块为36号、37号地块。
(二)龙城街道龙街社区1-2组村庄安置情况
目前,龙城街道办事处正梳理原搬迁安置方案及搬迁协议,开展龙街社区1-2组村庄搬迁回迁工作。同时,下步我局也会积极配合龙城街道办事处加强村庄搬迁安置宣传及后续推进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区、居民群众反馈工作计划、推进进度,并实地调研听取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的意见,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工作
二、龙街社区1-2组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指标购买工作
按照《昆明市呈贡新区管理委员会 呈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呈贡新区以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呈新管发﹝2009﹞年5号)明确搬迁农业人口给予人均15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指标面积安置,并按成本价购买。截止目前,全区已搬迁社区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的经营性用房指标面积均就近在地块内安置。龙街一、二组经营性用房指标面积需待龙斗一号一期全部建成后再结合时间情况开展龙街社区1-2组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指标购买工作。
三、下步打算
(一)下步我局将配合区住建局督促龙斗一号一期(海天雅苑)开发建设单位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完成该项目住宅楼的收尾工程。同时我局将做好政策指导、服务工作,指导龙城街道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启动龙街一二组回迁安置工作。
(二)龙街社区1-2组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指标购买工作,我局将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综合考虑全区已搬迁、未搬迁、即将搬迁社区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全区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的购买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4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