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13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白龙潭社区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房屋指标兑付和社区公房置换的建议》,已交由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答复公示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安置工作情况
呈贡区白龙潭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龙四地块二期)项目,由昆明新南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23 年3月移交洛龙街道用于白龙潭社区搬迁群众分配,根据街道提供数据,现已完成1462 套安置房分配。
(二)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回购事项工作情况
1.纳入大竞赛考核指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将全区已搬迁未安置群众安置工作列入2024年“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考核的工作要求,洛龙街道办事处将白龙潭社区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回购事项纳入已搬迁未安置群众安置工作中统筹考虑。
2.积极制定回购实施方案。按照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及三届区委第153次常委会要求,洛龙街道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开展白龙潭社区农业人口人均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的回购工作,。
(三)社区公房置换工作情况
我局配合洛龙街道办事处按照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要求,开展白龙潭社区拆除集体经济组织房产置换工作。
二、下步工作思路
我局将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会议要求配合洛龙街道推进白龙潭社区社区用房兑换及15平方米经营性用房回购工作。
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2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