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116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杨红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江尾社区在村内开展餐饮等业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面商情况:2025年4月27日与杨红春代表面商,深度研讨了在江尾社区在村内开展餐饮等业态的必要性和困难问题。
2.部门意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江尾村整村均处在滇池生态保护缓冲区内,根据规定生态保护缓冲区内严禁审批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如需开展餐饮等业态建议先建设完成污水收集管网,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获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后,再行开展。
3.对策措施: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滇池沿岸重点乡村改造提升方案》和呈贡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重点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完善、产业规划布局、人居环境整治、农田生态修复、村容村貌提升、绿化美化改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目前我街道正在开展江尾社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江尾社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关工作,以规划为纲领,统筹环境保护,守牢滇池保护、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协同推进实施发展,打造江尾社区美丽村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电话:67475275
斗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