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呈贡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442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合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改造积极推动环保能源应用强化充电桩的提案,已经交由区发展改革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呈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一)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呈贡区始终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助力“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以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为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呈贡区已建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139座,公共充电桩3276枪,换电站5座,其中龙城街道公共充电站22座,换电站1座;斗南街道公共充电站15座;吴家营街道公共充电站24座;雨花街道公共充电站9座,换电站1座;洛龙街道公共充电站53座,换电站2座;乌龙街道公共充电站19座,换电站1座,辖区内6个街道均已完成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
居住区充电设施稳步推进。呈贡区管理范围内商品房住宅小区累计安装充电桩4068桩,其中交流桩3575桩,交流桩枪数为3443枪,直流桩493桩,直流桩枪数523枪。
(二)相关政策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呈贡高度重视新能源设施发展,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加快对全区重要交通节点、商业中心、住宅小区、公共机构等场景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22号),结合呈贡区实际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从2020年起对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给予一次性补助,有效促进和推动了呈贡新能源应用迈上新的发展台阶。
二是持续进行专项检查和隐患点现场协调等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生产环境持续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隐患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充换电站应急演练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紧盯行业领域涉众的安全风险点,全面压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链条,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能源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是根据《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运营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不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充电市场明码标价和收费行为监管,重点对不执行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计量未检定使用、检定不合格使用、超过检定周期使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以上情况的企业现场记录,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推动建设企业提升充电桩质量及服务水平
为加快呈贡区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正确引导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加大相关部门间统筹协调力度,系统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电力接入、配建预留、计费计量,以及燃油车占位、运营盈利难等共性问题,引导呈贡区充换电运营商提升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呈贡区充电换基础设施运营的安全体系保障。及时转发《关于印发<昆明市充换电站标示标牌、雨棚、卫生间等配套设施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昆城管联〔2019〕8号),要求建设企业在充电设备选择、设计和施工、运营维护等方面执行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文件的要求,保障电力规范实施、电力安全的使用、场站建设和运营维护质量,提高我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标准要求。
二、呈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新旧小区分布不合理,私桩进社区难,安装私人充电桩流程繁琐,申请需层层审批,不同于新建小区,老旧小区如果要安装充电设施,涉及到重新铺装线路,甚至需要扩充小区电容,相关费用较高,这直接导致老旧小区充电桩不足甚至没有的现象。
二是土地资源稀缺,难以提供大片土地进行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而且充电设施建设本身还要求土地满足“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的条件,进一步增加选址的难度。
三是充电设施运营维护难,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的现象,由于充电桩运营行业投入资金高、回报周期长,充电桩运营收入大部分来源于服务费的收取,模式单一,从而影响桩企或其他投资者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或升级的意愿。
四是充电桩建设规划不合理,建设规划中未充分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和新能源的增长趋势。建设过程中充电桩类型配比不够科学,现无法满足用户多样化的充电需求。
三、下一步计划
(一)优化规划布局,构建“精准覆盖”的充电网络
一是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5号)、《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22号),完成《呈贡区能源发展规划(2025—2030)》编制工作,按照“中心区域加密、外围区域补网、农村区域延伸”原则,划定重点建设区域。
二是充电设施布局充分考虑电动车保有量增长情况,优先在重要交通枢纽、重要交通节点、重要商圈、换乘停车场等地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示范站,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列入新建项目的规划条件,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加快园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结合单位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以及职工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低于15%。切实推进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将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对新增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将配建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新建住宅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其余车位应预留安装条件,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
(二)强化土地保障,破解“用地难”瓶颈
整合全区闲置停车场、边角地、绿化带硬化区域(如斗南口袋公园停车场、乌龙街道闲置用地),通过“点状供地”“等政策,优先用于充电设施建设。
(三)完善运营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
一是构建智能化监管平台,强化全周期管理:督促所有充换电运营企业接入 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实现充电桩状态实时监测、故障自动报警、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用户可通过“春城e路行”APP实时查看充电站位置、空闲枪数、充电价格、停车优惠等信息,实现“一键导航、即插即充、无感支付”。
二是加强安全与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落实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充电桩接地保护、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四)深化招商引资,引入头部企业赋能产业升级
积极对接新能源领域头部企业,强化产业链协同。计划通过“整区一体化推进”模式,重点布局外围街道及农村地区,填补充电空白;同步配套建设储能系统,缓解电网负荷压力;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的充电服务生态。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充电设施发展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日常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的行为,协调报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有产权车位业主报装需求,及时为业主及其委托的建桩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为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