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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10-103318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30 10:49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106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呈贡,办理,登记,宅基地,工作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1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3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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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办理家庭户分户、人口迁入落户等户籍管理工作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呈贡辖区户籍工作基本情况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实施以来,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进一步放开放宽迁移限制,越来越多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据统计,2024年呈贡共受理户证业务105575,其中身份证业务 41708 ,户口登记(出生)2107,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登记业务 46716,迁入落户9613,迁出户ロ 678,注销户口565 件。截至20241231日呈贡区户籍人口数173825,较上年新增7712 人。呈贡区户籍人口增长情况与全国基本一致,增速虽不快,但机械增长大于自然增长,迁入率大于迁出率。

我局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对呈贡分局的户籍业务纳入昆明市主城区管理的通知》(昆公明传[2011]250 )要求,在户口审批中统一执行云南省和昆明市主城区户籍政策规定。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审核户籍业务,按权限和时限进行受理、审批、办结的工作要求。采取跨省通办、省内异地办、自助办、"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做到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优先服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疑难户口集体会办制等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优质化",不断提高服务效能,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

呈贡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上位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国发(2014)25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云公治[2019]108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融合战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通知》(云公治[2020]63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昆公人发[2022]1号等政策文件,规范户籍管理,坚持在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放宽迁移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更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推动整体城镇化率。自 2011年呈贡撤县设区,目前呈贡辖区已全面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呈贡全面放开了人才、学生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落实租房、借住、工作等城镇地区户随人走的经常居住地户口迁移政策;对持中专(或等同)以上的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择业、家属随迁的人才落户政策。即对实际居住生活在呈贡区,但未达到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的,落入各集体户中。

(二)因地制宜,城镇地区放开放宽迁移政策

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三项:昆明市呈贡区的内城镇地区取得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提供城镇地区"八类"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之一、书面申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可以申请在自住合法稳定住所登记常住户口。

第一百七十七条: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人员在本村集体积极组织内部取得其他宅基地使用权并实际居住,且本人或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

(三)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呈贡区于2024年开展规划建成区内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已完成《呈贡区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印发、标段划分、招标采购公告发有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第三方技术公司入围资格的确定工作,第三方单位确定后将开展调查确权,确保 2027年前完成呈贡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将严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相关规定,指导好街道社区做好婚姻等原因形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新成员认定工作,坚决社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头空、两头占"行为发生。

(四)万溪冲社区杨加祥、肖柯阳接迁问题,建议以下三种方式开展

1.群众提供基本条件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书面申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区民警调查意见,在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

2.实际居住生活在呈贡辖区,但未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可按照人才、租房、借住、合法稳定就业落户等便利政策,解决群众落户实际困难,将被接迁群众迁入万溪冲社区集体户,保障公民权利。

3.结合万溪冲社区杨加祥、肖柯阳实际困难,加强与自然资源局联动。目前呈贡区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已启动为解决群众实际需求,区自然资源局特事特办,加急为以上两户群众完成确不动产权证发证工作。不动产权证取得后呈贡区公安分局将开通绿色通道,为以上两户群众户口迁移缩短办理时限,确保1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两户接迁户成员。

(五)保护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具有排他性。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不能确定使用权情况下办理分户,侵害他人权利。按《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规定常住户口登记需符合一户一址原则,城镇地区分户、并户按户口迁移登记相关规范办理。办理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落户,需提供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现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证明。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严格依法依规户籍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效,结合辖区实际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收集和上报。加大政策宣传,提升公众认知度与配合度,强化部门协作支撑,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上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共建规范有序的行政体系,实现人口服务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双重目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20255 29

(联系人及电话:杨警官,0871-6747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