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09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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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4093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王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王家营社区沐春园小区部分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沐春园小区位于洛龙、吴家营街道交界处,即呈贡新城村镇搬迁四号地块建设项目,建成后用于洛龙街道办事处王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中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庄搬迁补偿安置。
共建有搬迁安置房1442套,落实安置补偿后剩余空房22套,需落实《不动产权证》办理的搬迁安置房为1420套。2025年4月14日,已完成1098套《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目前,约24套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约141套按程序报送区税务局待审核,25套暂不申请办理,约130套因其他原因暂未申请。
二、存在问题
社区居民提出,因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部分人员年龄较大,需将房屋《不动产权证》直接办理至拆迁协议以外的子女名下,约130套。
三、解决思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之规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契税具体使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的要求,享受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应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若需将《不动产权证》办理至拆迁协议以外的其他人员名下,在办理契税申报时就需要两个环节:
(一)依据契税减免政策,先行将《不动产权证》办理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名下,此环节可享受契税减免;
(二)若需将《不动产权证》办理至拆迁协议以外的其他人员名下,可通过赠予或房屋买卖的方式过户到其他人员名下,此环节不得享受拆迁安置契税减免,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