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呈贡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44232号提案 的答复
对呈贡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44232号提案
的答复
段艳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保健品市场“乱象”监督管理,保障老年人消费群体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当前,一些不法经营者炒作“保健品”概念,通过低价旅游、免费讲座、免费鸡蛋以及“包治百病”等形式,设置套路与陷阱,对产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全面清理药品、保健品领域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乱象,有效遏制“坑老”现象蔓延势头,进一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我局结合本次提案及市局相关文件精神,于4月至12月期间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的、整治时间、整治重点及措施等,为整治工作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同时,在局例会及专项调度会上,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人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检查方向
重点整治以下涉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
1.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者服务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
2.对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军队单位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知名人士、医务人员、军队人员或消费者等名义,对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5.药品、保健品经营者对其自身资质、所获荣誉等经营者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宣传普通食品、普通商品或服务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7.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8.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
9.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 ”;“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以及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的内容。
10.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三)加强检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针对近两年来有关老年人的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和研判,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主体、市场等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组织开展专项广告监测和网络交易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线索。按照《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广告监管工作指引》要求,同时结合《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告行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涉及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等商品和服务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专项检查。
(四)加强事前防范,压实主体责任
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保健品等行业主要经营主体、机构的提醒告诫、行政指导和培训教育,引导其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依法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前沿阵地作用,对辖区内保健品经营主体进行排查,对保健品店、养生馆、会议营销场所等进行检查登记,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台账。共排查销售老年人保健品经营主体30家,为后续精准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立案查处1起涉嫌虚假宣传案件。严格市场准入与资质审查,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资质核查,重点检查许可证、产品注册备案证明、进货台账等,严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抽检监测,规范经营秩序,针对保健食品可能存在的非法添加等问题,制定年度抽检计划,覆盖生产、流通环节,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严查保健食品标签,对发现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外包装标签“声称功效或疗效”等标签违法问题进行查处,防止误导消费者。立案查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案件1件及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件1件。
(五)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共治力量
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让老年人认清“保健品”本质,科学理性消费,警惕虚假营销套路,远离消费欺诈,提高老年人辨别识别药品、保健品等商品或服务虚假宣传的能力。结合呈贡区实际,在呈贡发布平台上发布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问题线索公告及发布防范“保健品”诈骗老年人消费提示1次,形成人人抵制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加强与公安、民政、各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在整治过程中,及时互通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等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形成打击合力,有效打击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经营者自律意识仍需提高
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为追求经济利益,心存侥幸,继续从事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些小型保健品店、个体经营者等,由于经营规模小、分布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容易出现监管死角。
(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保健品市场的不断发展,经营主体数量日益增多,经营方式和宣传手段日益复杂多样,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员不足、专业知识匮乏等问题,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做到全方位、深层次的监管。
(三)老年人防范意识仍需提高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老年人对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有一定的认识,但在购买药品、保健品时仍不能够保持理性,轻易相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和虚假承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仍需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监管力度
保持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高压打击态势,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虚假宣传行为反弹。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监管,加大对隐蔽性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确保监管无死角。
(二)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持续开展针对老年人的药品保健品知识和防范虚假宣传宣传活动,加强与社区、老年大学、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三)加强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
依法严肃查处对老年人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侵害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惩治屡教屡犯、主观恶意的经营主体,努力达成“查办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行”的治理成效。充分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质量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表》和《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中反映。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