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二次会议 第42106号提案的答复
楚继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呈贡区“区树、区花”评选,确定“区树、区花”的建议》提案,已经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接到政协提案后,积极联系市园林绿化局及安宁市相关科室,咨询“区树、区花”的评选流程。
二、根据评选流程,我局对“区树、区花”评选进行了询价。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章节,结合《2021年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人口规模预测,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取费标准按照总体规划的30%收取(按常住人口60万人,单价为3万元/万人),计费基价计划为54万元。
三、因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我区现财政紧缩。故“区树、区花”评选工作因经费不足暂无法开展。待经济恢复后,区城管局将继续向区政府申请资金,推进“区花、区树”评选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办理面商记录情况和提案办理满意度情况,请您在《呈贡区政协提案办理面商记录和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王亚清,67482789)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