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云明博咨字〔2025〕第037-05号
项目评价起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8月10日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5年9月30日
评价分值:83.31 评价等级: 良 | |||||||||||
概 要 | |||||||||||
评价机构全称(盖章):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单位:万元、类、个 | |||||||||||
项目名称 |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评价年度 | 2024年 | ||||||||
项目单位 |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自评方式 | 部门分级自评 | 自评分值 | 100 | 自评等级 | - | ||||||
部门总收入 | 5,714.16 | 财政拨款收入 | 5,714.16 | 其他收入 | 0 | ||||||
部门总支出 | 5,714.16 | 基本支出 | 1,065.64 | 项目支出 | 4,648.52 | ||||||
项目类别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抽查类别 | 1 | 类别抽查占比 | 100% | ||||||
项目金额 | 4648.52 | 抽查项目金额 | 2,343.07 | 项目抽查金额占比 | 50.4% | ||||||
涉及县区数 | 1 | 抽查县区数 | 1 | 抽查 |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 ||||||
或项目点 | 或项目点 | 区域 | |||||||||
发放调查 | 104 | 有效调查 | 104 | 满意度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社会公众满意度97.8%;共发放53份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3份,工作人员满意度98.07%。 | ||||||
问卷 | 问卷 | 情况 | |||||||||
绩效目标 |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23个绩效指标中,22个绩效指标全部完成,1个未完成。 | ||||||||||
实现情况 | |||||||||||
评价问题简要分析 | (一)部门基础工作规范性不强 | ||||||||||
评价问题简要建议 | (一)规范部门基础工作,精确编制年初预算 | ||||||||||
评价时间 | 2025年7月10日—2025年8月10日 | 评价机构报告编号 | 云明博咨字〔2025〕第037-05号 | ||||||||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区文旅局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文物局牌子。区文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文旅局内设办公室、文化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旅游科。
区文旅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
2024年区文旅局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7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2.55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42.5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6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3万元。
2024年区文旅局收入合计5,71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4.16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
2024年支出合计5,7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64万元,项目支出4,648.52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绩效评价结论
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3.31分,评价等级为“良”。
经评价,2024年区文旅局积极落实呈贡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聚焦呈贡区文旅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通过开展文旅事业发展、文物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弘扬非遗文化、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等工作,推动呈贡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呈贡文化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履职效益良好。但也存在部门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基础工作规范性不强
一是在职人员控制不到位。区文旅局在职人员控制率114.19%。
二是公用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有待加强。区文旅局2024年公用经费控制率235.22%,政府采购执行率55.86%。
三是会计凭证原始附件不全。区文旅局2024年差旅费报销相关凭证均未将出差审批单作为原始凭证,无法从会计凭证中核实出差审批流程的规范性。
四是存在决策流程倒置的情况。如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演练项目于2024年5月13日下达培训通知并开具了发票。但区文旅局局务会于2024年5月14日同意开展该培训项目,项目实施流程和决策流程倒置。
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24年8月记账5#凭证“付呈贡区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观察点项目建设经费”,该项目属于2022年完工项目,区文旅局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未通过“在建工程”进行核算,而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处理。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建成项目长期闲置
一是区文旅局2022年实施的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未及时形成固定资产。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于2022年1月开始建设,2月投入使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区文旅局未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导致项目建成后长时间未形成固定资产。
二是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自2022年12月停止使用后,区文旅局未针对该项目形成有效的后续管理措施,导致项目2023—2024年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截至评价日,项目仍无明确的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全面、不完整。区文旅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缺乏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未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
二是未将年初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区文旅局未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无法全面反映部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无法反映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的匹配情况。
三是部门整体自评工作质量不高。本次绩效评价对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自评报告进行了复核,发现部门自评工作部分指标自评分值与实际情况不符,如“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等指标均未达到满分标准,但区文旅局在自评过程中未对上述指标进行扣分,自评工作不规范,同时自评未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设计补充个性指标。
四、建议
(一)规范部门基础工作,精确编制年初预算
一是建议区文旅局编制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综合考虑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出现公用经费控制率不到位、政府采购执行率低等情况。
二是建议区文旅局规范部门基础工作,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要确保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能够对应,原始凭证能够证明会计凭证中的支出范围。同时,建议区文旅局开展基础工作培训,由财务工作人员向各科室讲解会计基础工作要素,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基本掌握费用报销时应提供的原始单据或其他资料,保障会计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是建议区文旅局遵循“先有决策后有活动”的原则,严格按照决策流程开展各类活动。
四是建议区文旅局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学习,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效益
一是建议区文旅局尽快完成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形成固定资产。
二是建议区文旅局尽快制定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度和处置措施,避免项目长期闲置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议区文旅局结合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事前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中明确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职责,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是合理设置年初绩效指标。建议区文旅局紧密结合部门整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提炼关键性、重要性指标,根据绩效目标分解的指标要细化、量化,能够反映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要尽可能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反映在绩效指标中,并赋予合理、可衡量的指标值。
三是规范开展自评工作。建议区文旅局在开展部门自评工作时,要结合指标体系,客观实际进行赋分,避免出现实际未达到得分标准而错误打分的情况;同时,在自评过程中,可以结合部门重点工作情况和职能职责,设计部分个性化指标作为部门自评指标。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呈贡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呈政办发〔2021〕31 号)、《呈贡区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呈财〔2019〕40 号)的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呈贡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7月对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以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资料和相关制度为基础,结合对单位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资料的检查和汇总分析现场调研、调查问卷结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区文旅局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文物局牌子。
1.部门职能职责
区文旅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安排政府文化、旅游、文物事业经费和发展资金。
(四)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培训工作。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智慧旅游建设。负责全区全域旅游发展。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的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助、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三)统筹和协调开展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和品牌赛事。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区文旅局内设办公室、文化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旅游科。
区文旅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
1.年初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区文旅局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7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2.55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42.5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6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7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2024年部门年初预算收支总表
收入(单位:万元) | 支出(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742.55 | 一、教育支出 | 1.20 |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364.81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7.34 | ||
四、卫生健康支出 | 91.47 |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67.73 | ||
本年收入合计 | 3,742.55 | 本年支出合计 | 3,742.55 |
年初结转结余 | 0.00 | 结转下年 | 0.00 |
收入总计 | 3,742.55 | 支出总计 | 3,742.55 |
2.资金执行情况
2024年区文旅局收入合计5,71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4.16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
2024年支出合计5,71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5.64万元,项目支出4,648.5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表2:
表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单位:万元) | 支出(单位:万元)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5,714.16 | 一、教育支出 | 1,814.71 |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906.51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7.30 | ||
四、卫生健康支出 | 60.83 | ||
五、节能环保支出 | 405.00 | ||
六、住房保障支出 | 62.14 | ||
七、其他支出 | 267.68 | ||
本年收入合计 | 5,714.16 | 本年支出合计 | 5,714.16 |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区文旅局2024年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任务,推进文化、旅游事业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旅游活动。
(2)完成市文旅局、市旅发委安排布置的工作。
(3)做好昆明市呈贡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工作,争取早日投入使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受益。
(4)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达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
(5)做好全域旅游宣传促销及旅游安全工作,提升呈贡区知名度,促进旅游业高速发展。
(6)开展扫黄打非、打非治违等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带动娱乐业健康发展。
(7)为公众提供学习阅读文化休闲和观赏场所提供文献资料和信息服务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积极组织阅读活动等。收集整理地方文献资源。提供信息服务,传递科学情报。建立公共文化三级服务体系,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开展知识讲座,创造良好阅读环境。
(8)做好辖区文物安全工作,对外开放参观、宣传,文物征(收)集、碑刻调查收集研究等工作;做好辖区文物维修工作。
(9)开展免费开项目活动,组织群众性演出、比赛文化活动;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并推出艺术精品,参加省、市级文化艺术展及相关比赛,收集整理业余作者优秀作品并编辑成册,加强群众文化理论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指导;负责全区非遗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区非遗传承人补贴发放工作,挖掘、收集、整理及申报等工作,做好非遗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及非遗宣传工作;修建“呈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
区文旅局2024年未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由于区文旅局绩效指标未根据绩效目标进行细化,无法全面反映部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绩效评价组前期通过对区文旅局进行调研,结合《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在与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重新梳理了本次绩效评价绩效目标,并细化了绩效评价指标,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详见下表3:
表3: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年度目标 | 一、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完善全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位打造工作;加大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做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深化校地合作共建;完善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持续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二、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推动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档升级;不断优化调整旅游线路;持续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推动磨憨镇龙门村农文旅融合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创新文旅宣传模式,创建省级旅游品牌。三、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抓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认真履行文物修缮责任;扎实推进布展项目;有序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四、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开展系列活动让非遗文化走近群众;强化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培育非遗人才。五、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文化市场巡察检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巡查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创建工作;快速处置涉旅投诉及纠纷问题。六、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七、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积极发展文旅固投项目;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
绩效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覆盖率=100%;②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数字化建设;③图书馆总馆+街道分馆+社区基层服务点藏书量≥40万余册,累计新办读者证≥829张,借还量≥24.79万册次;④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10个;⑤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1302场;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57场,活动时长≥12447小时;⑦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0场;⑧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建;⑩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90%;⑪ 开展“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时长≥3个月;⑫ 开展呈贡区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课程≥5门。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 ①持续推进斗南花市南侧口袋公园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花市内部特色步行街巷空间夜景灯光美化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作=100%;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印制“旅游黄金线路”手绘地图≥2000份;③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讲解≥410场次;④门村胶囊酒店建设完成率=100%;⑤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100%;⑥创建省级旅游品牌≥2个。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 | ①文物直接责任人签订“四防”责任书≥151份,注册博物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3份;②组织开展文物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③参加省市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培训≥8次;④开展各类巡查检查≥380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95个;⑤反馈规划文物保护意见≥86个,出具新开工项目文物考古意见≥4个,审核海晏社区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6个,提供资料和出具意见的历史文化调查片区≥5个;⑥履行文物修缮责任=100%;⑦持续推进展览馆布展工作;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的普查线索≥96条,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168项。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 | ①开展非遗走进群众系列非遗活动≥6次;②完成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和推广=100%;③组织开展非遗入校园进行传习培训≥15次;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培训人数≥70名。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 ①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数≥2220人次,车辆≥660辆次,各项联合检查≥23次;②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48次,检查景区景点≥16家次、涉旅购物店≥31家次、旅行社门市部≥39家次、酒店≥12家、团队≥52个、导游≥60人,处理旅客滞留事件≥4起、在重点时段约谈旅游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③各文化和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暨消防应急处置、反恐应急演练”=1期;④调解旅游纠纷≥4起,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161件。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 | 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3.1%。事项清单中即办件比例≥77%;电子证照印章关系配置率=100%,受理接件完结率=100%;②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③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个、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已完成部门抽查任务≥4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参与检查≥148人次,检查对象、复核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36户,检查完成率=100%。 |
职责履行 | 任务完成情况 | 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 | ①文旅固投支撑项目≥8个;②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工作;③推荐文旅项目≥7个,洽谈招商项目≥10个,签约落地项目≥3个,主要对接目标企业≥5个。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增加旅游收入 | 较上年增加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 ≥1.57亿元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74.7万人次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3万人次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人次 | ≥70万人次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2500人次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人次 | ≥2000人次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人次 | ≥4.1万人次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 | =100%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 未发生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 | 有所提高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 | 效果明显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 | 减少旅游投诉,提升服务质量 | 效果明显 |
履职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 | 长期 |
履职效益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 长期 |
履职效益 | 满意度指标 | 综合满意度 | ≥90% |
(四)部门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区文旅局年初预算安排20个项目,预算金额2,502.88万元,项目明细详见表4:
表4:年初预算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项目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129001呈贡区街道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 | 3.84 | |
2 |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7 | |
3 |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 | |
4 | 办案经费 | 4.08 | |
5 | 129001度假区(大渔片区)(公共文化类)社会事务经费 | 10 | |
6 | 129001高新区(马金铺片区)(公共文化类)社会事务专项经费 | 112.80 | |
7 | 129001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专项经费 | 53 | |
8 | 平安文化、平安旅游市场创建经费 | 12.82 | |
9 | 党建活动经费 | 3.10 | |
10 |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文体活动中心PPP项目2024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 | 2,000 | |
11 | 文化馆免费开放与市本级分担经费 | 2.56 | |
12 | 文化馆免费开放区级配套专项经费 | 24 | |
13 | 文化馆免费开放区级配套专项经费 | 8.64 | |
14 | 图书馆对外免费开放服务经费 | 127.28 | |
15 | 图书馆对外免费开放服务经费 | 2.56 | |
16 | 博物馆展览展陈专项资金 | 34 | |
17 | (文化馆)服务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经费 | 11.80 | |
18 | 呈贡区博物馆布展藏品购买经费 | 50 | |
19 | 呈贡儒学博物馆展览馆、清华大学国情普查研究所纪念馆管理服务经费 | 2.40 | |
20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冰心默庐外围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 | 30 | |
合计 | 2,502.88 | ||
(五)组织管理情况
1.管理、实施主体
区文旅局由本级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等,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开展本单位的项目实施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
2.组织管理
区文旅局成立财务决策制度落实领导小组,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成立以局长为小组组长,副局长为小组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呈贡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呈贡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要求,在基础工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监控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运用方案开展工作。
二、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区文旅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反映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通过分析部门履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影响绩效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同时,通过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影响绩效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推动部门有效履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2.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涉及资金5,714.1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65.64万元,项目支出4,648.52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事后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2)绩效相关原则。预算绩效管理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绩效进行,清晰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基础数据要准确,相关信息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的性质和特点,重点关注绩效目标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重点项目的开展情况、部门职能职责履行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针对部门的具体情况设置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投入、过程、职责履行、履职效益;10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44个三级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通过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和填报数据信息,在归集、整理的基础上,对部门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以系统、科学地反映部门综合绩效情况。
4.绩效评价标准及分值权重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其中投入15%、过程25%、职责履行30%、履职效益30%。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1)基本支出抽样
基本支出抽样主要考虑基本支出的金额占比、重要工作的承办部门以及单位的覆盖面,本次绩效评价对区文旅局2024年度基本支出全覆盖,被抽样基本支出合计占部门整体基本支出的比例为100%。
(2)项目支出抽样
区文旅局2024年共涉及20个年初预算项目,综合考虑部门职能职责、重点项目、项目类型全覆盖和项目实施单位全覆盖等因素,选取了高新区(马金铺片区)(公共文化类)社会事务专项经费,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专项经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文体活动中心PPP项目2024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图书馆对外免费开放服务经费,呈贡区博物馆布展藏品购买经费5个项目,抽样资金2,343.07万元,占项目总支出4,648.52万元的50.4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开展前期调研
在接受委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部门 及区财政局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背景、实施内容、预算安排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绩效自评情况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与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对项目全方位了解。
2.实地评价
一是与部门的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的立项、管理和绩效情况,探讨总结项目亮点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二是收集和查阅部门“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重点项目申报、立项、招标采购、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进度、项目成果及项目验收等有关文件资料,核实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进度、评价项目成果,对重要数据和资料,通过复印、扫描、拍照及收集原件等方式留存,并对其进行整理分析。
三是根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抽样方式, 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部门职工和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是依据绩效评价指标对区文旅局进行评价、打分,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相关资料,完成实地评价工作。
3.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方法对收集的基础 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通过充 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投入、过程、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区财政局的要求,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被评审单位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综合情况及绩效分析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3.31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表5。
表5: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9 | 60% |
过程 | 25 | 16.31 | 65.24% |
职责履行 | 30 | 30 | 100% |
履职效益 | 30 | 28 | 93.33% |
合 计 | 100 | 83.31 | 83.31% |
经评价,2024年区文旅局积极落实呈贡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聚焦呈贡区文旅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通过开展文旅事业发展、文物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弘扬非遗文化、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等工作,推动呈贡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呈贡文化旅游品牌,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履职效益良好。但也存在部门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的23项绩效指标中,22项完成,1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6:
表6:绩效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表
2024年度目标 | 2024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一、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完善全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位打造工作;加大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做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工作;深化校地合作共建;完善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持续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二、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推动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档升级;不断优化调整旅游线路;持续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推动磨憨镇龙门村农文旅融合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创新文旅宣传模式,创建省级旅游品牌。三、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抓实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认真履行文物修缮责任;扎实推进布展项目;有序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四、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开展系列活动让非遗文化走近群众;强化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培育非遗人才。五、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文化市场巡察检查;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巡查检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平安创建工作;快速处置涉旅投诉及纠纷问题。六、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七、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积极发展文旅固投项目;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 目标一:完成 目标二:完成 目标三:完成 目标四:完成 目标五:完成 目标六:完成目标七:未完成,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额未达到预期目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完成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覆盖率=100%;②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数字化建设;③图书馆总馆+街道分馆+社区基层服务点藏书量≥40万余册,累计新办读者证≥829张,借还量≥24.79万册次;④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10个;⑤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1302场;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57场,活动时长≥12447小时;⑦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0场;⑧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建;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90%;⑩开展“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时长≥3个月;⑪开展呈贡区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课程≥5门 | 完成 | 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覆盖率100%;②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数字化建设;③图书馆总馆+街道分馆+社区基层服务点藏书量40万余册,累计新办读者证829张,借还量24.79万册次;④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10个;⑤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1302场;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57场;⑦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0场,活动时长12447小时;⑧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建,与清华大学在陈达旧居布展和国情普查研究所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深度合作;与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驻地高校在文化活动展演、历史文化研究、文物普查、教育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与区教体局联合将冰心默庐、大古城魁阁、费孝通旧居申报为“昆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各学校提供“大思政课”及历史文化研学平台;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90%;⑩开展“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时长3个月;⑪开展呈贡区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课程5门。 |
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 ①持续推进斗南花市南侧口袋公园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花市内部特色步行街巷空间夜景灯光美化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作=100%;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印制“旅游黄金线路”手绘地图≥2000份;③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讲解≥410场次;④门村胶囊酒店建设完成率=100%;⑤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100%;⑥创建省级旅游品牌≥2个 | 完成 | ①持续推进斗南花市南侧口袋公园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花市内部特色步行街巷空间夜景灯光美化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作;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印制“旅游黄金线路”手绘地图2000份;③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讲解410场次;④门村胶囊酒店建设完成;⑤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⑥创建省级旅游品牌2个。 |
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 | ①文物直接责任人签订“四防”责任书≥151份,注册博物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3份;②组织开展文物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③参加省市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培训≥8次;④开展各类巡查检查≥380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95个;⑤反馈规划文物保护意见≥86个,出具新开工项目文物考古意见≥4个,审核海晏社区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6个,提供资料和出具意见的历史文化调查片区≥5个;⑥履行文物修缮责任=100%;⑦持续推进展览馆布展工作;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的普查线索≥96条,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168项 | 完成 | ①文物直接责任人签订“四防”责任书151份,注册博物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3份;②组织开展文物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③参加省市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培训8次;④开展各类巡查检查380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95个;⑤反馈规划文物保护意见86个,出具新开工项目文物考古意见4个,审核海晏社区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6个,提供资料和出具意见的历史文化调查片区5个;⑥履行文物修缮责任;⑦持续推进展览馆布展工作;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的普查线索96条,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168项。 |
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 | ①开展非遗走进群众系列非遗活动≥6次;②完成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和推广=100%;③组织开展非遗入校园进行传习培训≥15次;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培训人数≥70名 | 完成 | ①开展非遗走进群众系列非遗活动6次;②完成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和推广;③组织开展非遗入校园进行传习培训15次;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培训人数70多名。 |
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 ①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数≥2220人次,车辆≥660辆次,各项联合检查≥23次;②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48次,检查景区景点≥16家次、涉旅购物店≥31家次、旅行社门市部≥39家次、酒店≥12家、团队≥52个、导游≥60人,处理旅客滞留事件≥4起、在重点时段约谈旅游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③各文化和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暨消防应急处置、反恐应急演练”=1期;④调解旅游纠纷≥4起,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161件 | 完成 | ①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数2220人次,车辆660辆次,各项联合检查23次;②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48次,检查景区景点16家次、涉旅购物店31家次、旅行社门市部39家次、酒店12家、团队52个、导游60人,处理旅客滞留事件4起、在重点时段约谈旅游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③各文化和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暨消防应急处置、反恐应急演练”1期;④调解旅游纠纷4起,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161件。 |
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 | 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3.1%。事项清单中即办件比例≥77%;电子证照印章关系配置率=100%,受理接件完结率=100%;②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③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个、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已完成部门抽查任务≥4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参与检查≥148人次,检查对象、复核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36户,检查完成率=100% | 部分完成 | 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3.1%。事项清单中即办件比例77%;电子证照印章关系配置率100%,受理接件完结率100%;②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③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个、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完成部门抽查任务4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参与检查148人次,检查对象、复核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36户,检查完成率100%。 |
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 | ①文旅固投支撑项目≥8个;②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工作;③推荐文旅项目≥7个,洽谈招商项目≥10个,签约落地项目≥3个,主要对接目标企业≥5个 | 完成 | ①文旅固投支撑项目8个;②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工作;③推荐文旅项目7个,洽谈招商项目10个,签约落地项目3个,主要对接目标企业5个。 |
增加旅游收入 | 较上年增加 | 完成 | 2024年呈贡区旅游总花费265亿元,同比增长16%。 |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 ≥1.57亿元 | 未完成 | 2024年1—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72亿元。 |
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74.7万人次 | 完成 | 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74.7万人次。 |
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3万人次 | 完成 | 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3万人次。 |
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人次 | ≥70万人次 | 完成 | 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70万人次。 |
“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2500人次 | 完成 | “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2500人次。 |
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人次 | ≥2000人次 | 完成 | 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2000人次。 |
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人次 | ≥4.1万人次 | 完成 | 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4.1万人次。 |
“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 | =100% | 完成 | “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100%。 |
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 未发生 | 完成 | 2024年呈贡区未发生文旅行业安全事故。 |
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 | 有所提高 | 完成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88.24%的社会公众认为区文旅局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对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作用明显。 |
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 | 效果明显 | 完成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92.16%的社会公众对区文旅局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巡察工作,取得的整治成效满意。 |
减少旅游投诉,提升服务质量 | 效果明显 | 完成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88.24%的社会公众认为区文旅局开展的各项文旅工作,对减少旅客投诉,提升服务质量的效果明显。 |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 | 长期 | 完成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94.21%的社会公众对呈贡区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的前景看好。 |
持续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 长期 | 完成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94.21%的社会公众认为觉得目前呈贡区文旅行业发展环境安全稳定。 |
综合满意度 | ≥90% | 完成 | 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社会公众满意度97.8%;共发放53份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3份,工作人员满意度98.07%;综合满意度97.94%。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包括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该部分满分为1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9分,得分率为60%。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有所下降,重点支出安排到位。但未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在职人员控制不到位。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能够反映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3分,评价得分0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未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无法全面反映部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无法反映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的匹配情况。
2.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3分,评价得分0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14.19%。
(2)“三公”经费变动率:该项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区文旅局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08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08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
(3)重点支出安排率:该项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区文旅局2024年预算批复22个项目,全部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安排率100%,资金分配程序规范。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该部分满分为2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6.31分,得分率为65.24%。区文旅局资金使用合规,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固定资产利用率高,但仍存在公用经费控制不到位,政府采购执行率低,支付进度未达到预期目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部门基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足,资产管理不规范,自评不规范的情况。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该项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2024年区文旅局预算调整后收入合计5,714.16万元,支出合计5,714.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1,065.64万元,决算数1,065.6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4,648.52万元,决算数4,648.5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预算调整率: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05分,评价得分0.95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2024年年初预算数3,742.55万元,全年预算数5,714.16万元,预算调整数1,917.16万元,预算调整率52.68%。
(3)支付进度率:该项指标满分3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评价得分1分。扣分原因及说明:2024年全年下达指标6,214.16万元,6月30日已申请支付数1,705.33万元,支付进度率27.44%;9月30日已申请支付数2,700.39万元,支付进度率43.46%;11月30日已申请支付数6,214.16万元,支付进度率100%。
(4)结转结余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区文旅局2024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结余结转率0%。
(5)结转结余变动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区文旅局2024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2023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0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
(6)公用经费控制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评价得分0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2024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92.43万元,决算数217.4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235.22%。
(7)“三公”经费控制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区文旅局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08万元,决算数0.6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2.2%。
(8)政府采购执行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44分,评价得分0.56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35万元,决算数2.4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55.86%。
2.预算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5分,评价得分1.5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已制定《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和《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但区文旅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缺乏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未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
(2)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区文旅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集体决策,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区文旅局2024年预算已在呈贡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
(4)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1分,评价得分1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2024年已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工作。但评价组复核区文旅局部门整体自评报告及评分表,发现部门自评工作部分指标自评分值与实际情况不符,如“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等指标均未达到满分标准,但区文旅局在自评过程中未对上述指标进行扣分,自评工作不规范,同时自评未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设计补充个性指标。
(5)基础信息完善性: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评价得分0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不足,一是部门差旅费报销均未将出差审批单作为原始凭证;二是存在先下发活动通知并开具活动费用发票,后进行集体决策,实施流程倒置的情况;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应计入“在建工程”的科目错误计入“预付账款”。
3.资产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1分,评价得分0.9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制定了《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资产的配置申报、清查盘点、处置报废、管理和使用职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但区文旅局未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定期盘点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
(2)资产管理安全性:该项指标满分1分,根据评分标准扣0.6分,评价得分0.4分。扣分原因及说明:区文旅局未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2024年未开展资产盘点工作。同时,呈贡区万峰隔离观察点项目建设完成后长期未转为固定资产,且项目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3)固定资产利用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区文旅局账面固定资产均处于在用和被管理状态,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情况包括任务完成情况,该部分满分为3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2024年区文旅局部门职责履行到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任务完成情况
(1)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该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覆盖率100%;②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数字化建设;③图书馆总馆+街道分馆+社区基层服务点藏书量40万余册,累计新办读者证829张,借还量24.79万册次;④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10个;⑤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1302场;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57场;⑦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0场,活动时长12447小时;⑧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建,与清华大学在陈达旧居布展和国情普查研究所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深度合作;与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驻地高校在文化活动展演、历史文化研究、文物普查、教育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与区教体局联合将冰心默庐、大古城魁阁、费孝通旧居申报为“昆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各学校提供“大思政课”及历史文化研学平台;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90%;⑩开展“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时长3个月;⑪开展呈贡区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课程5门。
(2)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该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①持续推进斗南花市南侧口袋公园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花市内部特色步行街巷空间夜景灯光美化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作;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印制“旅游黄金线路”手绘地图2000份;③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讲解410场次;④门村胶囊酒店建设完成;⑤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⑥创建省级旅游品牌2个。
(3)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该项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①文物直接责任人签订“四防”责任书151份,注册博物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3份;②组织开展文物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③参加省市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培训8次;④开展各类巡查检查380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95个;⑤反馈规划文物保护意见86个,出具新开工项目文物考古意见4个,审核海晏社区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6个,提供资料和出具意见的历史文化调查片区5个;⑥履行文物修缮责任;⑦持续推进展览馆布展工作;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的普查线索96条,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168项。
(4)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该项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①开展非遗走进群众系列非遗活动6次;②完成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和推广;③组织开展非遗入校园进行传习培训15次;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培训人数70多名。
(5)强化文旅市场监管:该项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①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数2220人次,车辆660辆次,各项联合检查23次;②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48次,检查景区景点16家次、涉旅购物店31家次、旅行社门市部39家次、酒店12家、团队52个、导游60人,处理旅客滞留事件4起、在重点时段约谈旅游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③各文化和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暨消防应急处置、反恐应急演练”1期;④调解旅游纠纷4起,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161件。
(6)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该项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3.1%。事项清单中即办件比例77%;电子证照印章关系配置率100%,受理接件完结率100%;②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③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个、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完成部门抽查任务4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参与检查148人次,检查对象、复核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36户,检查完成率100%。
(7)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该项指标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①文旅固投支撑项目8个;②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工作;③推荐文旅项目7个,洽谈招商项目10个,签约落地项目3个,主要对接目标企业5个。
(四)履职效益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该部分满分为3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28分,得分率为93.33%。区文旅局2024年履职效益良好,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但固定资产投资额未达到预期目标。指标得分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1)增加旅游收入: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2024年呈贡区旅游总花费265亿元,同比增长16%。
(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该项指标满分2分,根据评分标准扣2分,评价得分0分。扣分原因及说明:2024年1—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72亿元,未达到目标值1.57亿元。
2.社会效益
(1)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人次: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74.70万人次。
(2)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人次: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3万人次。
(3)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人次: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70万人次。
(4)“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人次: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2500人次。
(5)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人次: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2000人次。
(6)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人次: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4.1万人次。
(7)“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100%。
(8)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2024年呈贡区未发生文旅行业安全事故。
(9)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88.24%的社会公众认为区文旅局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对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作用明显。
(10)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92.16%的社会公众对区文旅局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巡察工作取得的整治成效满意。
(11)减少旅游投诉,提升服务质量:该项指标满分2分,评价得分2分。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88.24%的社会公众认为区文旅局开展的各项文旅工作,对减少旅客投诉,提升服务质量的效果明显。
3.可持续影响
(1)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94.21%的社会公众对呈贡区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的前景看好。
(2)持续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稳定:该项指标满分1分,评价得分1分。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94.21%的社会公众认为觉得目前呈贡区文旅行业发展环境安全稳定。
3.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该项指标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本次绩效评价共发放51份社会公众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1份,其中:88.24%的社会公众认为区文旅局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对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作用明显;94.21%的社会公众对呈贡区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的前景看好;92.16%的社会公众对呈贡区文旅局2024年的工作满意。综合社会公众对区文旅局各项工作的满意度情况,得出社会公众满意度97.8%;共发放53份工作人员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3份,其中:88.68%的工作人员认为部门工作分配合理;94.34%的工作人员对所在单位工作环境、设施配套及工作管理满意;96.23%的工作人员对所在单位2024年开展的工作满意。综合工作人员对部门各方面的满意度,得出工作人员满意度98.07%;综合社会公众和工作人员满意度,得出综合满意度97.94%。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基础工作规范性不强
一是在职人员控制不到位。区文旅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14.19%。
二是公用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有待加强。区文旅局2024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92.43万元,决算数217.4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235.22%;区文旅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35,决算数2.4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55.86%。
三是会计凭证原始附件不全。区文旅局2024年差旅费报销相关凭证均未将出差审批单作为原始凭证,无法从会计凭证中核实出差审批流程的规范性。
四是存在决策流程倒置的情况。如2024年5月记账12#“付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费”,区文旅局于2024年5月13日下达培训通知,承办方同日开具了发票。但根据区文旅局2024年第12期局务会议纪要,局务会于2024年5月14日同意开展该培训项目,项目实施流程和决策流程倒置。
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24年8月记账5#凭证“付呈贡区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观察点项目建设经费”,该项目属于2022年完工项目,区文旅局在账务处理过程中,未通过“在建工程”进行核算,而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处理。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区文旅局预算编制过程不精细,未充分考虑部门政府采购实际,未结合上年度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求情况进行预算编制;二是费用报销时审核待加强;三是对部门决策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理解不够。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建成项目长期闲置
一是区文旅局2022年实施的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未及时形成固定资产。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于2022年1月开始建设,2月投入使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区文旅局未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导致项目建成后长时间未形成固定资产。
二是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自2022年12月停止使用后,区文旅局未针对该项目形成有效的后续管理措施,导致项目2023—2024年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截至评价日,项目仍无明确的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区文旅局未及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二是区文旅局未针对项目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未建立项目停止运营后的保障措施,导致项目闲置时间过长。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全面、不完整。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一条规定:“要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考核管理。”但区文旅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缺乏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未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
二是未将年初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区文旅局未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无法全面反映部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无法反映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的匹配情况。
三是部门整体自评工作质量不高。本次绩效评价对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整体自评报告进行了复核,发现部门自评工作部分指标自评分值与实际情况不符,如“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等指标均未达到满分标准,但区文旅局在自评过程中未对上述指标进行扣分,自评工作不规范,同时自评未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设计补充个性指标。
六、建议
(一)规范部门基础工作,精确编制年初预算
一是建议区文旅局编制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综合考虑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出现公用经费控制率不到位、政府采购执行率低等情况。
二是建议区文旅局规范部门基础工作,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要确保会计凭证与原始凭证能够对应,原始凭证能够证明会计凭证中的支出范围。同时,建议区文旅局开展基础工作培训,由财务工作人员向各科室讲解会计基础工作要素,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基本掌握费用报销时应提供的原始单据或其他资料,保障会计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是建议区文旅局遵循先有决策后有活动的原则,严格按照决策流程开展各类活动。
四是建议区文旅局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学习,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效益
一是建议区文旅局尽快完成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形成固定资产。
二是建议区文旅局尽快制定万峰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项目的后续管理制度和处置措施,避免项目长期闲置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议区文旅局结合部门预算绩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事前评估、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中明确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职责,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是合理设置年初绩效指标。建议区文旅局紧密结合部门整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提炼关键性、重要性指标,根据绩效目标分解的指标要细化、量化,能够反映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要尽可能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反映在绩效指标中,并赋予合理、可衡量的指标值。
三是规范开展自评工作。建议区文旅局在开展部门自评工作时,要结合指标体系,客观实际进行赋分,避免出现实际未达到得分标准而错误打分的情况;同时,在自评过程中,可以结合部门重点工作情况和职能职责,设计部分个性化指标作为部门自评指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此页无正文)
附件:1.绩效评价声明书
2.绩效目标表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4.资金使用情况表
5.绩效评价问题汇总表
6.调查问卷汇总表
7.部门整体自评报告
8.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9.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部门)
10.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科室)
11.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科室)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附件3 | |||||||||
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 |||||||||
项目名称: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扣分原因及说明 |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0.75分; | 0 | 区文旅局未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绩效指标,扣3分。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评价要点: |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得3分; | 0 | 区文旅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32/28*100%=114.19%,扣3分。 | 区文旅局核定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事业人员1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32/28*100%=114.19%。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重点行政成本的控制程度。 | 评价要点: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大于0的计0分,等于0的计1.5分,小于0的计3分。 | 3 | 区文旅局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08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5.08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5.08-5.08)/5.08*100%=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评价要点: | ①重点项目资金分配程序的规范性,程序规范,得1分; | 3 | ||||
过程 | 预算执行 (13分) | 预算执行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 评价要点: | ①预算执行率100%,得2分; | 3 | 2024年区文旅局预算调整后收入合计5,714.16万元,支出合计5,714.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 |
预算调整率 | 2 |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 评价要点: | 预算调整率<100%,得分=(1-预算调整率)*2分;预算调整率≥100%,得0分。 | 0.95 | 区文旅局年初预算数3742.55万元,全年预算数5714.16万元,预算调整数1917.16万元,预算调整率52.68%。得分:(1%~52.68%)*2=0.95。 | |||
支付进度率 | 3 | 部门(单位)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评价要点: | ①6月30日支付进度率)=60%,得1分; | 1 | 2024年全年下达指标6214.16万元,6月30日已申请支付数1705.33万元,支付进度率27.44%;9月30日已申请支付数2700.39万元,支付进度率43.46%;11月30日已申请支付数6214.16万元,支付进度率100%;扣2分。 | |||
结转结余率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评价要点: | ①结转结余率为0%,得1分; | 1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结转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 | 评价要点: | ①结转结余变动率≤0%时,得1分; | 1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评价要点: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时,得1分;每超1%扣0.1分,扣完为止。 | 0 | 2024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92.43万元,决算数217.4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235.22%,扣1分。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评价要点: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时,得1分;每超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政府采购执行率得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分;最高分1分。 | 0.56 |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4.35,决算数2.4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55.86%,扣0.44分。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得1分,每发现1例未执行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预算管理流程及内容,扣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每发现1例未执行到位,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1 |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得0.5分; | 1 | ||||
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 2 | 部门(单位)是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包括是否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监控、结果应用等。 | 评价要点: | ①绩效自评按规定时间及内容开展,结合部门年初预算批复目标表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得1分; | 1 | 部门自评工作部分指标自评分值与实际情况不符,自评工作不规范,同时自评未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设计补充个性指标,扣1分。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2 |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0 | 一是部门差旅费报销均未将出差审批单作为原始凭证;二是存在先下发活动通知,开具活动费用发票,后进行集体决策,实施流程倒置的情况;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扣2分。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得0.25分; | 0.9 | 未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定期盘点工作,扣0.1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①资产保存完整,得0.2分,否则不得分; | 0.4 | 未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扣0.2分。同时,呈贡区万峰隔离观察点项目建设完成后长期未转固定资产,且项目长时间处于闲置状态,扣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评价要点: | 固定资产利用率得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最高不超过1分。 | 1 | ||||
职责履行(30分) | 任务完成情况(30分) | 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6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扎实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评价要点: | 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覆盖率=100%;②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数字化建设;③图书馆总馆+街道分馆+社区基层服务点藏书量≥40万余册,累计新办读者证≥829张,借还量≥24.79万册次;④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10个;⑤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1302场;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57场;⑦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0场,活动时长≥12447小时;⑧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建;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90%;⑩开展“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时长≥3个月;⑪ 开展呈贡区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课程≥5门。 | 6 | ①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覆盖率100%;②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和数字化建设;③图书馆总馆+街道分馆+社区基层服务点藏书量40万余册,累计新办读者证829张,借还量24.79万册次;④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示范点10个;⑤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1302场;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57场;⑦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70场,活动时长12447小时;⑧持续深化校地合作共建,与清华大学在陈达旧居布展和国情普查研究所提升改造项目进行深度合作;与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驻地高校在文化活动展演、历史文化研究、文物普查、教育实践等方面开展合作;与区教体局联合将冰心默庐、大古城魁阁、费孝通旧居申报为“昆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各学校提供“大思政课”及历史文化研学平台;⑩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完成率90%;⑪ 开展“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时长3个月;⑫ 开展呈贡区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课程5门。 | |
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 6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 评价要点: | ①持续推进斗南花市南侧口袋公园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花市内部特色步行街巷空间夜景灯光美化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作=100%;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印制“旅游黄金线路”手绘地图≥2000份;③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讲解≥410场次;④门村胶囊酒店建设完成率=100%;⑤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100%;⑥创建省级旅游品牌≥2个。 | 6 | ①持续推进斗南花市南侧口袋公园内游客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和花市内部特色步行街巷空间夜景灯光美化及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作;②推出精品旅游线路5条,印制“旅游黄金线路”手绘地图2000份;③开展“小红花”花卉导览员服务讲解410场次;④门村胶囊酒店建设完成;⑤开展斗南花市游客体验整治提升工作;⑥创建省级旅游品牌2个。 | |||
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 | 4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深化文物保护活化利用。 | 评价要点: | ①文物直接责任人签订“四防”责任书≥151份,注册博物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3份;②组织开展文物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③参加省市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培训≥8次;④开展各类巡查检查≥380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95个;⑤反馈规划文物保护意见≥86个,出具新开工项目文物考古意见≥4个,审核海晏社区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6个,提供资料和出具意见的历史文化调查片区≥5个;⑥履行文物修缮责任=100%;⑦持续推进展览馆布展工作;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的普查线索≥96条,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168项。 | 4 | ①文物直接责任人签订“四防”责任书151份,注册博物馆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3份;②组织开展文物培训和应急演练2次;③参加省市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安全培训8次;④开展各类巡查检查380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95个;⑤反馈规划文物保护意见86个,出具新开工项目文物考古意见4个,审核海晏社区历史建筑的修缮方案6个,提供资料和出具意见的历史文化调查片区5个;⑥履行文物修缮责任;⑦持续推进展览馆布展工作;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征集的普查线索96条,完成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168项。 | |||
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 | 4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广泛传承弘扬非遗文化。 | 评价要点: | ①开展非遗走进群众系列非遗活动≥6次;②完成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和推广=100%;③组织开展非遗入校园进行传习培训≥15次;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培训人数≥70名。 | 4 | ①开展非遗走进群众系列非遗活动6次;②完成传统文化品牌宣传和推广;③组织开展非遗入校园进行传习培训15次;④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者培训人数70多名。 | |||
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 4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强化文旅市场监管。 | 评价要点: | ①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数≥2220人次,车辆≥660辆次,各项联合检查≥23次;②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48次,检查景区景点≥16家次、涉旅购物店≥31家次、旅行社门市部≥39家次、酒店≥12家、团队≥52个、导游≥60人,处理旅客滞留事件≥4起、在重点时段约谈旅游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③各文化和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暨消防应急处置、反恐应急演练”=1期;④调解旅游纠纷≥4起,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161件。 | 4 | ①检查文化市场经营企业602家次,出动检查人员数2220人次,车辆660辆次,各项联合检查23次;②开展旅游市场整治行动48次,检查景区景点16家次、涉旅购物店31家次、旅行社门市部39家次、酒店12家、团队52个、导游60人,处理旅客滞留事件4起、在重点时段约谈旅游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14人次;③各文化和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组织开展“2024年文旅行业和文博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暨消防应急处置、反恐应急演练”1期;④调解旅游纠纷4起,处理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161件。 | |||
职责履行(30分) | 任务完成情况(30分) | 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 | 3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 | 评价要点: | 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3.1%。事项清单中即办件比例≥77%;电子证照印章关系配置率=100%,受理接件完结率=100%;②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③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个、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完成部门抽查任务≥4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参与检查≥148人次,检查对象、复核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36户,检查完成率=100%。 | 3 | ①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本部门实施清单”事项网办率100%,全程网办事项比例93.1%。事项清单中即办件比例77%;电子证照印章关系配置率100%,受理接件完结率100%;②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③使用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方案4个、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案2个。完成部门抽查任务4个,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参与检查148人次,检查对象、复核并对外公示检查结果36户,检查完成率100%。 | |
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 | 3 | 考核部门是否积极履行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文旅项目促发展。 | 评价要点: | ①文旅固投支撑项目≥8个;②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工作;③推荐文旅项目≥7个,洽谈招商项目≥10个,签约落地项目≥3个,主要对接目标企业≥5个。 | 3 | ①文旅固投支撑项目8个;②紧抓GDP核算基础指标工作;③推荐文旅项目7个,洽谈招商项目10个,签约落地项目3个,主要对接目标企业5个。 |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4分) | 增加旅游收入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旅游收入较上年是否增加。 | 评价要点: | 旅游收入较上年增加,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是否完成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 评价要点: | 固定资产投资额≥1.57亿元,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0 | 2024年1—12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72亿元,扣2分。 | |||
社会效益(20分) | 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人次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惠及群众人次≥74.7万人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人次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系列活动惠及群众人次≥3万人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人次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人次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人次≥70万人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人次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人次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群众艺术课堂”培训活动惠及群众人次≥2500人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人次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人次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开展少儿暑期艺术培训班惠及少儿人次≥2000人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人次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人次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开展花卉导览员讲解服务,服务游客人次≥4.1万人次,得2分,未达到不得分。 | 2 | ||||
“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 | 1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是否达到目标值。 | 评价要点: | “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到位率=100%,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 | 1 | ||||
履职效益 | 社会效益(20分) | 文旅行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 1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相关行业、区域未发生安全事故。 | 评价要点: | 文旅行业未发生安全事故,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 | 1 | ||
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对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提高是否明显。 | 评价要点: | 根据社会公众调查问卷问题5:“您认为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和系列主题活动,对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作用是否明显?”评分,问卷得分在90分以上得5分,80~89分得3分,70~79分得2分,60~69分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2 | ||||
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效果是否明显。 | 评价要点: | 根据社会公众调查问卷问题6:“您对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巡察工作,取得的整治成效是否满意?”评分,问卷得分在90分以上得5分,80~89分得3分,70~79分得2分,60~69分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2 | ||||
减少旅游投诉,提升服务质量 | 2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减少旅游投诉,提升服务质量效果是否明显。 | 评价要点: | 根据社会公众调查问卷问题7:“您认为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的各项文旅工作,对减少旅客投诉,提升服务质量的效果是否明显?”评分,问卷得分在90分以上得5分,80~89分得3分,70~79分得2分,60~69分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2 | ||||
可持续影响 |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 | 1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 | 评价要点: | 根据社会公众调查问卷问题8:“您对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持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市场的前景是否看好?”评分,问卷得分在90分以上得5分,80~89分得3分,70~79分得2分,60~69分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1 | |||
持续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 1 | 考核部门2024年履职效益情况,持续推进文旅行业安全稳定。 | 评价要点: | 根据社会公众调查问卷问题9:“您觉得目前呈贡区文旅行业发展环境是否安全稳定?”评分,问卷得分在90分以上得5分,80~89分得3分,70~79分得2分,60~69分得1分,60分以下不得分。 | 1 | ||||
满意度 | 综合满意度 | 4 | 考核社会公众、部门工作人员对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的满意度。 | 评价要点: | ①最终满意度≥90分,得4分; | 4 | |||
合计 | 100 | 83.31 | |||||||
附件:呈贡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结果整改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