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呈贡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172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包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呈贡区发展医美行业的建议》(第44172号),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呈贡区医疗美容行业现状
截至目前,呈贡辖区内现有医疗机构406家,包括公立医疗卫生机构85家,民营医疗机构321家。其中,三甲医院2家,二甲医院1家,二级民营医院1家。共开放床位3476张。开设有医疗美容科的机构有12家,其中,三甲医院2家,二甲医院1家,中医(综合)医院1家,综合门诊部2家,中医门诊部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医疗美容诊所4家,占辖区医疗机构的3%。如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医院美容科,开展全脸线雕、韩式鼻部综合整形等多种项目。云南白药云臻昆明呈贡综合门诊部,开设皮肤科、美容皮肤科等科室。
二、医美机构审批情况
按照市卫健委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规定,美容医院的设置申请由市卫健委受理并进行初审,报省卫健委审批,医疗美容门诊部的设置申请由市卫健委受理,区卫健局联合审批,医疗美容诊所由区卫健局审批,实行诊所备案制度,审批流程不复杂,符合条件即可受理。
三、医美专业人才情况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医美行业对医生资质要求较高,合规医美机构的核心岗位(如注射、激光操作)需持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且通过由云南省整形美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并取得《云南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同时具有相关医疗工作经验才可以到区卫健部门备案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后方可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但具备以上资质的医生在呈贡区仍属稀缺资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准入与日常监管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美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验收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严格备案管理。将医美机构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依据相关记分管理办法,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根据记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诫勉谈话、取消评优资格等,同时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二)打击非法医美行为
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以“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突出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查处,保持对非法医美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加强行业培训指导
开展针对医美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执业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减少医疗差错和纠纷的发生。
(四)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简化轻医美诊所等机构的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吸引更多合法合规的医美机构落户呈贡。
(五)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依托呈贡区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将医美行业纳入整体布局,推动医美与生物医药、康养等产业协同发展,构建“一核、两翼、三带、多点”的总体发展格局,打造完整的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链,为医美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