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残助残住房保障领域相关政策
一、残疾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及办理优先
(一)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房产、收入限定:申请家庭在五区、三个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140元。
2.财产限定: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高于15万元,且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登记注册资本(金)中的认缴出资额总计不得超过20万元。申请家庭申报财产时,有机动车的,原则上车辆价值不高于15万元。
符合以上条件的租户可通过登录“昆明安居网”微信服务号—配租保障—公租房—注册(账号:手机号,密码:自行设定)—登录—填写申请表。对于不会网络操作的人员可就近到各区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由相关工作人员指导进行申请。
(二)办理优先
按照昆明市公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优先条件中,属三级(含)以上残疾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三级(含)以上残疾军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选择实物配租时优先保障。
二、残疾人申请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呈贡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区城镇居民收入保障
标准,申请人属民政部门低收入救助对象中的城镇居民并且已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低保救助;
(二)申请家庭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三)申请人具有呈贡区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一
年以上。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如实申报城镇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
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
咨询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1107室
咨询电话:67482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