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一网通办”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一网通办”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及《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呈贡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试行)>的通知》(呈财〔2024〕27号 )相关要求,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一网通办”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2028年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运维项目服务采购(B1001 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运维的正常开展。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在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前提下采购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2028年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运维项目服务,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8万元/年,服务期限为1年。
(二)资金来源:“一网通办”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或财务会计制度等证明材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四)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交查询结果)。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比选。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运维服务;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区政务服务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区政务服务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区政务服务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购方式为:竞争性比选,根据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分方法,分高者得。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到10月1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至17日在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3楼303室报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年10月22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3楼313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0871—67483687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0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