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呈贡区各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2025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旅游、餐饮、购物等领域将迎来一波消费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法治意识、坚守自律底线
各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有价格欺诈,如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使用欺骗性价格标识等误导消费者;不得哄抬物价,如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提高生活必需品或节日商品价格;不得串通涨价,通过协议、决议或协同行为操纵市场价格;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所有商品和服务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依法规范行业价格行为
旅游相关行业:景区景点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得擅自涨价;餐饮、住宿、购物等须明码标价,杜绝“天价菜”“阴阳菜单”。宾馆酒店客房价格需提前公示,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价外加价或临时大幅涨价。餐饮服务应合理定价食材和菜品,不得强制消费或设置最低消费。旅游购物场所禁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或销售质价不符商品。
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蛋、蔬菜等民生商品须保持价格稳定,不得借节日之机牟取暴利。
交通运输: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须按计价器收费,不得拒载、议价或乱收费。停车场须公示收费标准,严禁擅自提价。
三、开展自查自纠
各经营者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规范价格行为。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引导,推动经营者诚信自律,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呈贡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鼓励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呈贡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处置。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