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云南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呈人社监令字〔2025〕139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 云南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呈人社监令字〔2025〕139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云南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3MA6NA77N5R,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坪街178号12楼,法定代表人:李洪江 。
本局立案调查的 绿地(香港)昆明滇池国际健康示范城2-2期6#地块零星收尾工程2零星维修工程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采用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公告附件所列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则视为已送达。
(联系方式: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附楼2楼,0871—67481527)
附件:呈人社监令字〔2025〕139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