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呈交运许(2025)002号
发布时间:2025-09-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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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呈交运许(2025)002号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乌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于2025年9月12日提出在兴呈路G213国道K3310+500米左侧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的许可申请。
经呈贡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材料审查,你单位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固定格式文本要求,申请材料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条件、标准,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单位)依法从事下列活动:在兴呈路G213国道K3310+500米左侧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本机关将在作出本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在兴呈路G213国道K3310+500米左侧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的行政许可证件。
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