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评估工作的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委托社会组织开展
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项目评估工作的公告
2025年5月呈贡区民政局根据省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引入社会组织承接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项目,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评估工作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评估
二、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三、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2025年5月呈贡区民政局根据省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引入社会组织承接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项目,项目截止日前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需委托社会组织对该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及使用情况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
五、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3000元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项目合作经验,开展过督导、评估服务工作,团队健全工作经验丰富和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与项目协议时间为准。
(二)需按照项目书及签订协议内容,对呈贡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进度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委托相关工作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报价表(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相关项目业绩材料、申报材料各一式五份装订密封,现场递交的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17:00前报名响应,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478685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