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张学方诉昆明贸悦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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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于张学方诉昆明贸悦食品制造有限公司仲裁案件送达公告
张学方:
你因加班费、医疗费等诉昆明贸悦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件编号:呈劳人仲字〔2025〕388号),因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应视为张学方已撤回仲裁申请。
经本院多次电话通知和通过中国邮政寄送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决定书均无法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决定书,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二楼,联系电话:0871-67484814)。
特此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