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2月22日至4月15日,区审计局对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6月27日送达了审计结果文书。按照审计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呈贡区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惩防并举,以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呈贡区全面建设“春城花都展示区、科教文化创新城”贡献住建力量。为确实完成审计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以审计反馈问题为重点,结合区住建局工作实际,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项排查整改,做到问题不缩小、不放大,有什么问题改什么问题,以点带面深入剖析同类问题、隐形问题,做到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问题又注重制度建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推动住建领域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对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超两年形成存量资金已按规定上缴,完成整改。
三、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
截至2025年8月27日,审计查出的5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4个、阶段性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未届整改期1个,已届整改期但未完成整改0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超两年形成存量资金未缴财政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国道213项目建设资金及地震灾害防范工作经费等6项形成的存量资金已通过零余额上缴区财政,因利息按季度上缴,农发行专户利息待10月时与第三季度其他账户利息一并上缴。
2.未按规定通过云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租赁车辆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自2025年7月1日起,要求各科室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如需租赁车辆一律通过云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租赁车辆,办公室做好牵头及督促工作。现各科室租赁车辆已从公务用车平台进行租赁。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未将税费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入账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按规定进行调账处理,将缴纳的契税及印花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2025年6月第1号记账凭证)。
4.固定资产闲置
整改状态:阶段性整改
整改情况:业务科室结合房源性质,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以便盘活固定资产。
5.已投入使用的5个工程项目未纳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及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管理。
四、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建议三个方面3条已采纳,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定期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正确核算国有资产,统筹盘活闲置资产,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严格落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多方争取清欠资金来源,加快拖欠账款清偿。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