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储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储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储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储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雨花片区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华通楼3楼一层和融通楼1楼半层,项目所用地块华通楼中心坐标:( 102 度 51 分 35.039 秒, 24 度 50 分 31.233 秒)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环评单位: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实验室项目对华通楼3楼一层和融通楼1楼半层原有的教室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后华通楼3楼由西向东依次布设有储能材料质量控制激光测试室、电池测试实训室、纽扣电池制造技术实训室、储能电池电极制备实训室、储能正极材料制备实训室;融通楼一楼由西向东依次布设有制浆涂布间、制片间、组装间。
项目总投资780万元,环保投资30.1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装修过程中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主要为装修废气及少量粉尘。(1)装修材料应尽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绿色环保建材,减少刺激性气体的产生。(2)装修阶段粉尘主要产生在装修材料切割、墙面打孔等过程,产生量很少,通过加强室内通风,空气稀释、自然扩散后,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施工粉尘、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废水排入配套化粪池作进一步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万青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禁止在12:00-14:00、22:00-06:00期间进行施工作业;(2)室内施工时使用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关闭门窗。(3)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人为噪声,推行文明施工。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包装材料、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对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2)施工期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带至垃圾收集点,与学校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均能够100%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办公教学生活污水、新增纯水制备废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绿化、道路清扫、冲厕)标准中最严的污染物标准限值,经排水管道直接排入,通过云南交通学术交流中心配套化粪池,排入校内污水排水系统经总排口排入万青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土壤、地下水: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泄漏下渗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进行分区防渗,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要求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 M b≥6.0m,K≤1×10-7cm/s),实验室为一般防渗区,教室、办公室、等其他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分区防控设施后,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可有效的切断本项目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污染途径,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均设置在室内,噪声经墙体阻隔、空气衰减及绿化带阻隔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呈贡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2019-2029),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选用低噪声实验设备,对风机设减震垫,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实验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加强实验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五)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废包括:办公和教学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2)经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实验室待检样品废料委托环卫清运处理。(3)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实验废液的泄漏可能引起的腐蚀、中毒和火灾。回收的实验废液应分别用洁净的容器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分析人员可根据不同分析项目对废液分别收集、处理。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必须经处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项目设计和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三废治理措施,做好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定期进行现状监测。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化工学院储能材料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67484816)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