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云南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呈人社监询字〔2025〕157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的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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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云南众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3MA6NA77N5R,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坪街178号12楼,法定代表人:李洪江。
本局立案调查的受送达人拖欠赵帅、何涛等11名工人工资事项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九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2〕11号)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采用在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的方式公告本局于2025年8月18日依法作出的呈人社监询字〔2025〕157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主要内容如下:请被调查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于本调查询问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本局接受调查询问。
限受送达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则视为已送达。
(联系方式: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8栋附楼1楼,0871—67478925)
附件:呈人社监询字〔2025〕157号《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