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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508-101616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8-21 10:00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呈贡区水龙沟防洪减灾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示,审批,项目,施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呈贡区水龙沟防洪减灾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1 10:00
字号:[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呈贡区水龙沟防洪减灾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呈贡区水龙沟防洪减灾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水龙沟防洪减灾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斗南街道水龙沟古滇路至环湖路段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景观工程,总用地面积1.18hm2,现状河道长512m,改迁后河道长542m,起点位于古滇路箱涵出口,终点位于环湖东路斗南隧道涵管进口。改造后河道断面底宽8m,基础采用双排中100~150带皮原木,迎水面采用1:2植草护坡,左侧堤顶设2.0m宽人行步道、1.5m宽绿化带,右侧堤顶设2.0m宽隔离带,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施工期6个月。

项目总投资514.97万元,环保投资88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方适当喷水,保持一定湿度,开挖过程中土方应及时回填或外运,避免长期堆放导致表面干燥起尘;土方未能及时回填或外运的,必须进行严密的遮挡以防止风蚀起尘。土方、建材临时堆放采用洒水+编织覆盖等抑尘措施,并减少临时堆放量。施工机械、车辆燃油使用清洁燃料,对运输车辆限重、限速,并采取遮盖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对施工场地内车辆行驶线路使用盖板进行临时覆盖,并保证洒水工作。大风天气避免进行土方开挖、物料装卸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基坑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用水等,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1)科学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进行施工作业。(2)采用材料定尺定料加工方式,减少现场切割作业,从工艺层面降 低噪声产生。(3)强化机械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4)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人为噪声,推行文明施工。(5)要求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低速行驶,并严格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在施工区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土石方:表土沿线堆放用于绿化恢复,其他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对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确保固体废物 100%得到妥善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环境风险:建议建设单位实行环境保护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环境统计;组织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监督、管理项目三同时的执行,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有效防止污染物的产生;定期向环保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汇报环保工作情况;负责组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呈贡区水龙沟防洪减灾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分局邮箱

电话/传真:67484816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