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呈贡区2025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购买的计划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恢复呈贡区土著鱼资源,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拟购买鱼苗,开展呈贡区2025年增殖放流活动,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鱼苗。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2025年呈贡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预计放流品种为滇池金线鲃(4-6厘米)3.5万尾和云南光唇鱼(6-8厘米,亲本必须源于滇池流域)2万尾。用于本次增殖放流的鱼苗种必须是本地种(严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确保种质纯正。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人工增殖,逐步加大珍贵濒危和地方特有水生生物放流比重,将苗种直接投放入保护区内,补充种群数量,优化生态结构,有效修复生态系统,促进生态平衡。对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保障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6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4〕175号,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中予以保障。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鱼苗种必须是本地种,确保种质纯正;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购买鱼苗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承接方需按照签订协议的内容,按要求运输到指定的增殖放流地点,配合做好2025年呈贡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二)承接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承接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通过综合评分法购买鱼苗,开展本次增殖放流活动。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格式自行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报价、服务周期、服务质量、服务方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资质证明、征信证明、物种鉴定证书、合作案例等内容。(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完好)。
十一、响文件的递交
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下午16时00分,递交地点为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动物监督检疫中心(惠景园D8栋11楼11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版)
十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晋永华,13085353539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