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街道办公场所整体搬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暂行)》(呈政办发〔2016〕9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街道办公场所整体搬迁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洛龙街道办公场所整体搬迁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洛龙街道办公场所整体搬迁服务(B1107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洛龙街道办事处位于吴家营社区六片区888号,涉及8栋办公楼、15个仓库等街道固定资产及相关物品整体搬至新的办公地址(孔雀镇三期)。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央、省市和呈贡区关于推进党政机关集约便民高效办公的要求,按照相对集中、资源共享、交通便利、便民服务的原则,适应城市发展规划,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群众。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计划约14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洛龙街道工作经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1.依法登记成立的搬家服务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搬迁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洛龙街道办事处搬迁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洛龙街道办事处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涉及搬迁单位的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1.相应文件清单: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单、服务承诺、以往类似的服务案例等(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到8月8日,公示期间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工作人员来实地考察。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8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以纸质形式送达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社区六片区888号洛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班老师,0871—67466568。
呈贡区人民政府洛龙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