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 公 告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
公 告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昆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昆人社通〔2022〕139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对在我区建设完工验收的如下项目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工程总包单位 | 竣工/完工时间 |
1 | 云南艺术学院二期工程艺术实践中心(1#2#3#教学楼)及5#教学楼、6#教学楼建设项目 | 云南艺术学院 | 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6日 |
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项目总包单位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我局将依法对以上项目农民工工资无拖欠问题进行30日的公示,如有在该工程建设中未领到工资的农民工,请在公示期间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反映投诉,此公示期从2025年8月4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返还项目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投诉电话:0871-67478925;
投诉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B区呈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6号窗口
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