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计划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24〕12号)、《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开展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2025年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二、采购主体及单位性质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行政机关。
三、预算资金
11.2374万元。
四、预算资金来源
从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9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5〕86号)资金中列支。
五、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A0402;
目录名称:公益性养老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六、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为持续推进呈贡区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委托第三方开展呈贡区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七、承接标准
(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开展养老服务适老化改造相关工作的资质。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服务期限
对呈贡区符合条件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拟从2025年9月1日开始至2025年10月30日前结束。
九、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十、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止。
(投标资料需加盖公章后统一密封交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相关资料请以纸质版的方式于2025年8月6日17:00前报送到指定地点,材料需提交一式五份。)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67479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