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购买服务合同
2025年“云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购买服务合同
甲方: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121MB158428XW
联系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6楼
联系电话: 0871-67497700
乙方: 云南溯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21MA6NB8GM2T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毓秀小区商铺西街A栋1层商铺101号
联系电话: 13368847447
为2025年“云南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项目的比赛,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 2025年7月19日-26日(具体时间以竞赛规程安排为准) ;
比赛地点: 呈贡区文体活动中心 。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本次比赛所获名次及荣誉归甲方所有。
2.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组建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的筹备、组织实施;
3.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次比赛项目所需经费;
4.甲方委托乙方筹备、策划、组织以及实施等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以保证比赛及时顺利的开展。
5.活动现场甲方负责成立赛事组委会,严格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赛场秩序维护,对乙方现场服务工作的开展给予支持与协调。
6.甲方负责审核参赛运动员比赛期间意外伤害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筹备、策划、组织以及实施等各项工作,如“赛程安排、人员分工、器材清单、报名流程”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以保证比赛及时顺利的开展,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员受伤、疫情防控”等,乙方应在赛前7日内将相关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甲方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3日内修改完毕,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乙方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不完善等原因导致比赛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可避免地先行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2.乙方负责比赛期间所有活动费用的支出,确保赛事正常开展。
3.乙方负责比赛所需器材采购且应保证器材的质量符合使用标准、满足使用需求(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留存),因器材质量问题导致任何经济或人身权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承担,甲方有权在赛前随机抽查器材,若发现质量不符,乙方需24小时内更换合格器材,否则承担比赛延误的全部责任,甲方不可避免地先行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确保所派驻人员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资质及能力(如裁判、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具有相关证书),甲方有权随机核查,若发现人员资质不符,乙方应立即更换,否则,由此产生损害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确保活动现场的场地安全,(包括电路、障碍物、飞行空域等),并尽到全部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甲方报告,否则视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6.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住宿环境并且有相关资质。住宿酒店的名称、星级、房间类型等信息提前5日告知甲方。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原酒店,乙方应提前2天告知甲方,并提供不低于原标准的替代酒店,甲方有权在赛前随机抽查。乙方应当保障运动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保障措施。如因住宿的安全设施和保障措施不到位造成损失,且甲方不可避免地先行承担了相关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7.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服务并且有相关资质。严格食材筛选,从源头上把控食材质量,避免兴奋剂风险,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当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来源可追溯,无过期,变质现象。严格食品加工流程及环境卫生,按照相关要求对集中用餐食品进行留样,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追溯和查明原因,甲方有权在用餐时随机抽查。如出现餐饮安全问题,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不利后果,若甲方不可避免地先行承担了相关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8.食宿标准严格按照竞赛规程通知要求执行。
9.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比赛活动的费用,超出甲方支付部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由乙方全部自行筹集解决。
四、比赛活动费用
1.本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79700元,大写 贰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 (预算清单详见附件),已涵盖比赛筹备、实施、器材采购、人员薪酬、场地租赁、应急处置、税费等所有本次比赛相关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79700元,大写 贰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 ,包含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所约定项目完结之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279700元(大写:贰拾柒万玖仟柒佰元整)。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的、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3.乙方开户行和账号:
户 名: 云南溯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滇中新区支行
账 号: 24019201040015045
乙方的上述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则应在合同约定付款日前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不得追究甲方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本协议所约定权利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包括为申请财产保全向第三方支付的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及诉讼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等)。
2.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侵害甲方或任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基于特殊原因先行垫付了相关费用或承担了其他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补和补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协议。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信息,与第三方合作不得损害甲方利益;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及运动员的个人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本保密义务及对应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或被撤销而免除。
3.发生不可抗力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按国家法律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应当缴纳的一切税款和费用,由双方各自缴纳。
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云南溯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